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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吨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项目 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5万吨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项目  

 

承办单位(盖章):兰溪巨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3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5万吨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项目

建设单位

兰溪巨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冰冰

联系人

胡双年

通讯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游埠镇巨江大道1

联系电话

13868922237

传真

--

邮政编码

321106

建设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游埠镇巨江大道1

立项审批部门

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代码

2019-390781-51-03-806737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代码

[G5191]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3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0

占比例(%

7.69

环评经费

(万元)

5.0

预期投产日期

20204

1.1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1;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1-3;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4

1.2水及能源消耗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128.0333

燃油(吨/年)

--

电(千瓦时/年)

2

燃气(标立方米/年)

--

燃煤(吨/年)

--

其它

--

1.3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102.4t/a经配套的厌氧等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入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衢江。

1.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1

1-1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消耗量

备注

1

废旧铅酸蓄电池

t/a

50000

各产生点收集

2

塑料薄膜

t/a

0.4

用于包装

铅酸蓄电池简介:

放电

 
本项目收集的铅酸蓄电池主要为起动起停电池等。铅酸蓄电池电极主要由铅及其氧化物制成,电解液是硫酸溶液的一种蓄电池。放电状态下,正极主要成分为二氧化铅,负极主要成分为铅;充电状态下,正负极的主要成分均为硫酸铅。

 

充电

 
          PbO2  +  2H2SO4 +  Pb          PbSO4  +  2H2O  +  PbSO4

 

 
 
 

 


    放电时正极板的二氧化铅和负极板的海绵状铅与电解液中的硫酸反应生成硫酸铅电解液中的硫酸浓度降低。充电时硫酸铅通过氧化还原反应分别恢复成二氧化铅和海绵状铅电解液中的硫酸浓度增大。在充电末期电池充满电后继续充入的电量将导致电解液中水的分解,为防止因过充电导致水分解而引起电解液的减少要实现电池的密封电池密闭设计的关键解决问题是实现充电过程产生的氧气能够迅速与负极板上充电状态下的活物质发生反应变成水结果基本没有水份的损失。本项目回收的废铅酸蓄电池,均需电

池完全放电。

1-2 铅蓄蓄电池构成

主要部件

主要成分

所占比例(重量比%

备注

电解液

H2SO4H2O

7

废酸液,充足电电解液中硫酸重量比 35~38%,完全放电后电解液中硫酸重量比10~15%

铅泥

PbSO4PbO2

44.5

放电后、正负极填料

极板

PbPbO2

39

正负极极板

隔膜

聚丙烯、聚乙烯等

3

正负极极板间防止短路隔膜

外壳

聚丙烯、ABS 树脂

6.5

塑料外壳

    电池中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 PbSO4PbPbO2H2SO4,有毒有害物质性质详

见表1-3

 

 

 

1-3 铅酸蓄电池中有毒有害物质性质表

名称

理化性质

毒理性质

Pb

外观:灰白色质软的粉末,切削面有光泽,延性弱展性强;熔点:327℃;沸点:1620℃;相对密度(水=111.34

LD5070mg/kg(大鼠经静脉)中等毒性;损害造血、神经、消化系统及肾脏。短时接触大剂量可发生急性铅中毒,表现类似重症慢性铅中毒

二氧化铅

PbO2

外观:棕褐色结晶或粉末;熔点:290℃;相对密度(水=19.38

LD50200mg/kg(豚鼠腹膜内注射)中等毒性;损害造血、神经、消化系统及肾脏。职业中毒主要为慢性。短时接触大剂量可发生急性或亚急性铅中毒,表现类似重症慢性铅中毒

硫酸铅

PbSO4

白色单斜或正交晶体;熔点 1170℃,密度6.2/厘米3;微溶于水,溶解度为0.0041/100 克水(20℃)。硫酸铅几乎不溶于稀的强酸溶液,能溶于较浓的硫酸溶液、乙酸铵溶液和强碱溶液

损害造血、神经、消化系统及肾脏。职业中毒主要为慢性。短时接触大剂量可发生急性或亚急性铅中毒,表现类似重症慢性铅中毒

硫酸

H2SO4

分子量 98.08,纯品为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无臭,蒸汽0.13kPa(145.8℃),熔点10.5℃,沸点:330.0℃,相对密度(=1)1.83;相对密度(空气=1)3.4,与水混溶,化学性质稳定,为酸性腐蚀品,用于生产化学肥料,在化工、医药、塑料、染料、石油提炼等工业也有广泛的应用

急性毒性:LD502140mg/kg(大鼠经口)LC50510mg/m32小时(大鼠吸入)320mg/ m32小时(小鼠吸入)。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1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2mg/m3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4

1-4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叉车

3T

1

--

2

地磅

--

2

--

3

周转箱

--

若干

--

4

耐酸、耐腐容器

--

若干

--

5

运输车辆

--

2

用于收集废铅酸蓄电池,车内设置耐酸槽体

 

 

 

 

 

 

 

1.5工程内容及规模

1.5.1项目由来

近年来,随着汽车摩托、电动自行车、电力照明等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废铅蓄电池的产生量也随之增加。废旧铅酸蓄电池含有毒有害物质如果随意抛置,其泄漏产生的重金属废液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且极度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加强我国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及再生管理工作显得尤为必要。

根据国办发[2016]99号颁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通知精神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印发《浙江省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成立兰溪巨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要求,建设5万吨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项目。该项目仅进行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收集、暂存,不涉及生产、拆解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日起施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44号,2018428日修正),建设项目属于三十四、环境治理业—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中的其他项目,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受兰溪巨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踏勘现场和收集项目有关资料,并依照相关规定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管理。

1.5.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5万吨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项目

建设单位:兰溪巨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游埠镇巨江大道1

占地面积:1500m2,其中建筑面积500m2

投资总额:总投资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8.68%

建设规模:5万吨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7281-2019)中关于“暂时贮存量不应超过10吨、集中贮存时间不应超过1年”、《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中关于“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时间最长不能超过60天,长期贮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1 年”的规定,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其他相关规定。

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320天,每天工作8小时。

1.5.3项目建设内容

【给水】本项目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

【排水】本项目范围内的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配套的厌氧等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入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衢江。

【供电】接自市政电网。

本项目建设内容见下表。

1-5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建设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完好废铅酸蓄电池存放区

350m2

新建

破损废铅酸蓄电池存放区

50m2

新建

计量房

10m2

--

分拣区

15m2

--

装卸区

1000m2

--

地磅

2台,货物过磅计量

1台位于室内,1台位于室外

储运工程

运输

企业自配车辆进行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运输

企业自配车辆收集运输废铅酸蓄电池

委托有资质运输单位负责废铅酸蓄电池的转运工作

企业委托有资质运输单位将废铅酸蓄电池转运至下游危废处理单位

公用工程

供电

2/

由电网供电

给水

用水总量128.0333t/a

由自来水管网供水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

化粪池

生活污水经配套的厌氧等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入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处理

硫酸雾

设置微负压排气系统,废气经过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噪声处理

减振隔声、距离衰减

--

固废处理

 

垃圾箱

--

--

危废仓库

1120m2

依托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危废仓库

防渗

废铅酸蓄电池仓储区域地面采用耐酸水泥+环氧树脂+环氧地坪漆进行防渗,使渗透系数不大于 10-7cm/s;设计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 C30,抗渗等级不应小于P8,且水池的内表面应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或喷涂聚脲等防水涂料;导流沟设计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30,抗渗等级不应小于P8,厚度不应小于 150mm,且导流沟的内表面应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环境

风险

事故应急池

1050m3

依托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现有事故应急池

电解液收集池

1m3

防渗、防漏等

酸雾报警器

1

--

火灾报警器

1

--

应急物质

灭火器、生石灰、铲子、空桶、砂土包、挡板及安全防护用品等

应急物质及时补充

             

1.5.4贮存

(1)本项目贮存情况

本项目仓储方案详见表1-6

1-6  项目收集、暂存一览表

名称

固废

类别

年周转量(t)

最大暂存量(t

收集范围

来源

运输

单位

处置

单位

废旧铅酸蓄电池

HW49

900-044-49

5

10

兰溪市游埠镇区域

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和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兰溪市长鹰化工有限公司和宿迁市鸿旭物流有限公司

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贮存能力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铅蓄电池再生及生产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82号):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为危险废物的废电池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因此,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

根据《电池废料贮运规范》(GB/T26493-2011)要求: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电池废料,对于不同组别采用分离贮存,同一组别采用隔离贮存。本项目主要收集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物品,且属于同一组别(均为铅酸蓄电池),因此需采用隔离贮存的方式进行贮存。

本项目设1个完整废电池贮存区和1个破损废电池贮存区,贮存方式按《电池废料贮运规范》(GB/T26493-2011)中表 2 要求进行设计,详见表1-7

1-7  《电池废料贮运规范》中隔离贮存方式要求

序号

贮存方式要求

隔离贮存

1

平均单位面积的贮存量/t/m2

1.5~2.0

2

单一贮存区最大贮存量/t

200~300

3

贮存区间距/m

0.3~0.5

4

通道宽度/m

1~2

5

墙距宽度/m

0.3~0.5

注:(GB/T26493-2011)中关于隔离贮存定义为: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根据(GB/T26493-2011)隔离贮存平均单位面积的贮存量为1.5~2.0t/m2,本环评取最小1.5t/m2计,项目满负荷运转时年中转废铅酸蓄电池5t,年工作时间320d,平均每天中转铅酸蓄电池156.25t,中转的156.25t废旧铅酸蓄电池全部入库登记需占地面积 104.69m2,而规范要求厂区内废铅酸蓄电池最大贮存量不超过10t,贮存10t废铅酸蓄电池需占地面积6.7m2,远远小于本项目仓储区面积(400m2),项目贮存能力满足最大贮存量要求。

根据《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7281-2019)的相关规定:“贮存量不应超过10t”。本项目满负荷运转时,平均每天收集156.25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废旧铅酸蓄电池转移车辆单车容量约30t,企业每天周转次数约5-6次,确保最大贮存量不超过10t。此外,根据《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7281-2019)的相关规定:“集中贮存时,贮存场所面积应不小于500m2,废电池贮存时间不应超过1年”,本项目废电池贮存场所占地面积约1500m2,建筑面积约500m2,符合贮存要求。

3)贮存管理

项目回收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区采用全封闭设计,只留有一个进出口,且运输车辆均在项目专用停车位,进厂后的完整废旧铅酸蓄电池由叉车运至装卸区分拣,为防止叉车操作导致二次破损泄漏事故发生,破损铅酸蓄电池由人工直接搬运至破损区进行贮存。完整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出厂时,直接由叉车运至车辆内,破损部分则由人工搬运至运输车辆内,不在露天进行装卸物品。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仓库门口张贴危险废物标志。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环保规范要求,对仓库进行防腐、防渗改造。

项目废旧铅酸蓄电池仓库设置独立的破损电池贮存区。收集车在回收运输废旧铅酸蓄电池时,先进行辨别,如发现电池泄漏则用耐酸密闭容器封装后运回,破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以及因铅酸蓄电池破损而渗漏的电解液均贮存在专用具盖密封耐酸容器中,存放在指定区域,须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收集到的泄漏电池废液用密闭容器封装后和其他危险废物一起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

公司仓库管理员做好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的进出记录工作。进、出库记录上注明废旧铅酸蓄电池类别、组别、名称、来源、数量、重量、完好程度、出入库日期、存放位置及接受处置单位名称。

1.5.5暂存仓库设计

为满足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要求,拟建项目需对现有仓库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改造(拆除)现有仓库地坪,封闭除了出入口之外的其他门窗,建设事故应急池、电解液收集池、安装废气处理装置等。废物贮存地点设置有明显的安全标识。仓库窗户全部采用密闭不开启式窗,通过控制仓库门口断面风速来维持厂区内微负压状态,并设置通风系统和排气系统。

总体而言,除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按照丙类2项仓库对现有仓库进行防火设计以外,用以存放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缝。还需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废电池仓储区地坪、事故应急池、电解液收集池均采用与危废相容的耐酸水泥(防腐层)+环氧树脂(隔离层)+环氧地坪漆(面层)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同时,车间四周墙裙均涂环氧树脂涂料防渗,缝隙处均做密封。通过上述措施使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企业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厂区地坪、事故应急池、电解液收集池等的防渗层。

    根据《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对废铅酸蓄电池贮存车间要求,整个仓库作为贮存仓库,仅在厂区东面设置一个出入口,平时门窗封闭,仅在货物装卸时开启大门,贮存仓库内的各贮存区只能设置一个出入口,其必须设置微负压排气系统等。项目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库内各贮存区独立封闭,其中完整废电池贮存区设置微负压排气系统,破损废电池贮存区设置微负压排气系统+碱喷淋装置,室内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更新室内空气。

1.5.6场地建设相关要求

本项目收集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为危险废物,贮存区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电池废料贮运规范》(GB/T26493-2011)、关于发布《铅蓄电池再生及生产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82号)、《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及《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7281-2019)等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建设,详细要求如下: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原则

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

表面无裂隙。

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

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2)危险废物的堆放

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

范围;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

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安全防护方面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都必须按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贮存场所及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贮存场所及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4)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从事危险废物贮存的单位,必须得到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存后,方可接收。

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注册。

不得接收未粘贴符合 4.9 规定的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泄漏液、浸出液必须符合 GB8978 的要求方可排放,气体导出口排出的气体经处理后,应满足 GB16297 GB14554 的要求。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1)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时,应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内部自行从事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活动应遵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确保该过程的安全、可靠。

2)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定期针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危险废物鉴别要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危险废物包装和标识、危险废物运输要求、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方法等。

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涉及运输的相关内容还应符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针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事故易发环节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5)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危险废物特性、废物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收集计划。收集计划应包括收集任务概述、收集目标及原则、危险废物收集量估算、收集作业范围和方法、收集设备与包装容器、安全生产与个人防护、工程防护与事故应急、进度安排与组织管理等。

6)危险废物的收集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内容至少应包括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和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

7)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满足如下要求:

a.应综合考虑厂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尽量避开办公区和生活区。

b.应采用专用的工具,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参照附录 B 填写《危险废物厂内转运记录表》。

c.内部转运结束后,应对转运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线上。

8)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应满足 GB18597GBZ1GBZ2的有关要求。

9)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

10)贮存危险废物时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每个贮存区域之间宜设置挡墙间隔,并应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

11)废弃危险化学品贮存应满足 GB1560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的要求。同时应充分考虑防盗要求,采用双钥匙封闭式专人管理,且有专人24小时看管。

12)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1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关闭应按照 GB18597 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电池废料贮运规范》(GB/T26493-2011】:

(1)凡漏液的电池必须放置在耐酸的容器内;

2)电池废料的贮存设施应按 GB18597GB18599 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

3)电池废料贮存容器的尺寸不做统一要求,但应满足不同贮存方式的贮存量要求。

4)废铅酸蓄电池的贮存设施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贮存点必须有耐酸地面隔离层,以便于截留和收集任何泄漏液体;

应有足够的废水收集系统,以便收集溢出的溶液;

应设有适当的防火装置。

关于发布《铅蓄电池再生及生产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82号)】:

1)废电池应分类贮存,禁止漏天堆放。破损的废电池应单独贮存。贮存场所应定期清理、清运。

2)废铅蓄电池的贮存场所应防止电解液泄漏。废铅蓄电池的贮存应避免遭受雨淋水浸。

《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

(1)废铅酸蓄电池贮存设施要求

贮存点应防雨,必须远离其他水源和热源。

贮存点应有耐酸地面隔离层,以便于截留和收集废酸电解液。

应有足够的废水收集系统,以便溢出的溶液送到酸性电解液的处理站;

应只有一个入口,并且在一般情况下,应关闭此入口以避免灰尘的扩散;

应具有空气收集、排气系统,用以过滤空气中的含铅灰尘和更新空气;

应设有适当的防火装置。

作为危险品贮存点,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只允许专门人员进入贮存设施。

应设立负压排气系统。

2)废铅酸蓄电池的暂时贮存设施可以以销售单位库房作为暂存库,但暂存库的设计应符合上述安全防护要求,并防止电解液泄漏,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禁止将废铅酸蓄电池堆放在露天场地,避免废蓄电池遭受雨淋水浸。

3)应避免贮存大量的废铅酸蓄电池或贮存时间过长,贮存点应有足够的空间,暂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天,长期贮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7281-2019】:

1)贮存场所

应按GB15562.2的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禁止非专业工作人员进入。

地面应进行耐酸防渗处理。

应配备相应的废电池存放装置、耐酸塑料容器以及用于收集废酸的装置。

应防雨,配备防火设施并设置防火标志。

贮存场所应按照GB18597的有关要求建设和管理。

贮存规模应与贮存场所的容量相匹配,贮存场所面积应不小于500m2,废电池贮存时间不应超过1年。

贮存场所应划分装卸区、暂存区、完整废电池存放区和破损废电池存放区,并做好标识。

贮存场所应有废水收集系统,以便对搬运过程废电池溢出的液体进行收集。

(2)贮存要求

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包装工具,暂存和集中贮存设施、设备。

应制定废电池集中贮存管理办法、操作规程、污染防治措施、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相关制度和办法。

运输的废电池应先进入装卸区,采用叉车进行装卸,然后由叉车运至地磅计量称重,称重后经叉车运入暂存区,然后对废电池状态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对检查完毕的废电池进行分类存放,码放整齐。

收集的溢出液体应运至酸性电解液的处理站,不得自行处置。

禁止擅自倾倒电解液,拆解、破碎、丢弃废电池。

贮存标志、贮存记录、安全防护和污染控制等内容参照GB/T26493有关规定执行,贮存记录至少保存3年。

综上所述,本项目仓库改造设计施工过程中应采取耐腐蚀硬化地面、气体的收集净化装置、废液收集池和导流沟等措施,满足上述规范标准的要求。

1.5.7收集运输要求及去向

(1)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

本项目收集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应按照《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7281-2019)等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详细要求如下:

①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和运输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耐酸工作服、专用眼镜、耐酸手套等,防止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

收集、运输、贮存废铅酸蓄电池的容器应根据废铅酸蓄电池的特性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其所用材料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并耐酸腐蚀。装有废铅酸蓄电池的容器必须粘贴符合GB 18597中附录 A 所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

③废铅酸蓄电池运输前,产生者应当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合理包装,防止运输过程出现泄漏。不得擅自倾倒、丢弃废铅酸蓄电池中的电解液。

④废铅酸蓄电池有电解液渗漏的,其渗漏液应存贮在耐酸容器中。

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废电池的装置应根据废电池的特性而设计,具有不易破损、变形、绝缘,能有效防止渗漏、扩散,并耐酸腐蚀特性。装有废电池的装置应按照GB 18597的要求粘贴危险废物标签,禁止在收集、贮存、运输、转移过程中擅自倾倒电解液,拆解、破碎、丢弃废电池。

本项目在收集点收集的废铅酸蓄电池放置于耐酸耐腐容器中,外面粘贴符合GB18597 中附录 A 所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由企业专用运输车运至厂区,运输车辆设置防淋挡护,存放电池的耐酸耐腐的容器放于耐酸槽体上,一旦存放电池容器出现泄漏,电解液不会泄漏流出车外污染沿途环境。

由各收集点收集的铅蓄电池,入厂后铅蓄电池先采用塑料薄膜缠绕包装后放入周转箱内,破损铅酸蓄电池则放入耐酸耐腐容器中。

2)废旧铅酸蓄电池运输

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规定:危险废物运输应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其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应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并根据《电池废料贮运规范》(GB/T26493-2011):铅酸蓄电池采用公路或铁路运输

本项目收集的废铅酸蓄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危险品运输车由本公司运输至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最终处置,主要采用高速公路运输的方式。在运输前完整电池采用塑料薄膜和周转箱进行包装,破损电池放入耐酸、耐腐容器中以防电池电解液泄漏。外面粘贴符合 GB18597 中附录 A 所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委托有资质运输单位运输专用车辆运输,运输车辆设置防淋挡护,车辆上铺设耐酸大槽体,一旦存放电池出现泄漏,电解液不会泄漏流出车外污染沿途环境。

                 


本项目从兰溪市运输至新乡市和邳州市,经过路线主要为高速公路和省道,有多条道路可前往,本环评要求运输转运路线需满足下述原则:转运车辆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开经过医院、学校和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具体要求如下:

①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

废旧铅酸蓄电池公路运输车辆应按GB13392的规定悬挂相应标志。

运输单位应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和对危险废物包装发生破裂、泄漏或其他事故进行处理的能力。

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应持有通行证。其上应标明废物的来源、性质、运往地点,

必要时须有单位人员负责押运。

⑤废铅酸蓄电池运输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及路线,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事故应急及个人防护设备。

⑥废铅酸蓄电池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人员等必须经过危险废物和应急救援方面的培训,包括防火、防泄漏以及应急联络等。

⑦废电池应采取有效的包装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造成污染。

⑧禁止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倾倒和丢弃废电池;禁止在转移过程中擅自拆解、破碎、丢弃废铅酸蓄电池。

⑨运输车辆应做简单防腐防渗处理,配备耐酸存储容器。

废旧铅酸蓄电池公路运输应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3]2号)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执行。

3)去向

本项目主要收集、暂存废铅酸蓄电池,不进行拆解处置及深加工,废旧铅酸蓄电池交由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回收处理,建设单位与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废铅酸电池处置协议(见附件6)。

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安王路(丁村北),核准经营类别为:废蓄电池、荧光粉和阴极射线管、含铅废物的回收、贮存、加工利用,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除尘装置收集的铅粉尘、废水处理的含铅污泥的回收、贮存、加工利用,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的回收、贮存、加工利用,铅蓄电池回收过滤装置研发加工、有色金属、蓄电池销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详见附件 6

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苏省邳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核准经营类别为:处置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生产铅,铅基合金、隔栅板、锑化物、锡化物及生产配套的机电设备等,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详见附件 6

本项目收集的废铅酸蓄电池委托兰溪市长鹰化工有限公司和宿迁市鸿旭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运输。

兰溪市长鹰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经营道路货物的运输企业,位于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马鞍徐村,成立于 2006 615日,公司运输设备齐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类(21项、2 2项、23项、3类、4 1项、42项、4 3项、51项、61项、62项、7类、8类、9类、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见附件 7

宿迁市鸿旭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经营道路货物的运输企业,位于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创业路2号,成立于 2009 72日,公司运输设备齐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物件运输,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1项,22项,23项,3类,41项,42项,43项,51项,52项,61项,62项,8类,9类,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66日);汽车租赁服务。

本项目收集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 8 类危险货物,因此由兰溪市长鹰化工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运输具有合理性。

1.5.8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及平面布置图

周围环境概况:项目选址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该区域为工业用地,周边多为企业。厂房所在厂区有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外西侧为弗兰克精密铸造公司;南侧为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详见附图3项目周边概况图。

考虑到本项目收集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具有行业特殊性,且所在地为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内的工业用地,建议企业与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协商,待本项目投产营运后,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企业不得入驻本项目所在区域内。

平面布置:本项目总体呈东西向布置,主要分为装卸区、仓储区等。详见附图6厂区平面布置图。

 

1.6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1.6.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G5191]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本项目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版)》中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

1.6.2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

 1)总则

①规划期限

近期:2004~2010年,中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5年,远景:未来30~50年。

②规划区范围

本次规划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市域规划,规划区范围为全市域行政区域范围,面积为1310.44km2;第二层次为中心城区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云山、兰江、上华、永昌、女埠、赤溪6个街道办事处的辖区及灵洞乡部分,面积400km2

2 市域规划

①城镇产业布局:“一心二区三带”。

“一心”即中心城区,是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

“二区”即经济开发区和轻工工业功能区,是全市发展第二产业的主要基地。

“三带”即三条经济发展带,分别为330国道沿线至高速公路游埠互通口经济带;47省道线经济带;中心城区至黄店沿线经济带。

②城市化水平预测

市域总人口:近期68.8万人;中期71.3万人;远期80.8万人。

市域城镇人口:近期35万人;远期55.8万人。

城市化水平:近期51%;远期69%

城乡居民点等级规模结构

形成中心城区、重点城镇区、一般城镇区、一级中心村、二级中心村、基层村6个等级城乡居民点体系。

一级为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45万人;二级为游埠、梅江、诸葛、马涧4个重点镇,人口为2~3.5万;三级为香溪、黄店2个一般镇,人口规模1~1.5万人;四级为一级中心村,共30个,人口规模0.18~0.21万人。

根据《兰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5)以及《兰溪市游埠镇总体规划》(2013~2030),本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属于“一心二区三带”中的330国道沿线至高速公路游埠互通口经济带,建设项目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的建设和选址符合兰溪市及游埠镇总体规划要求。

本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由兰溪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批注成立(见附件13),该工业园区为县级工业园区未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6.3选址合理性分析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规定,项目选址需符合以下要求:

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 7 度的区域内。

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3.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在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4 .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5.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6.应居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7.集中贮存的废物堆选址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 2mm 厚度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的要求。

本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本地区位于江(山)绍(兴)深断裂北侧,常山—褚大断裂横穿其间,构造单位属浙西钱塘台坳;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为潜水型,所在地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本项目不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不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本项目所在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最近居民位于项目仓库南侧600m,不在本项目所在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本项目对现有仓库进行了改造以符合暂存废旧铅酸蓄电池的需要,地面改造为防腐、防漏、防渗地坪,封闭除了出入口之外的其他门窗,建设导流沟、堵截泄漏裙脚、事故应急池、电解液收集池、安装废气处理装置等。废物贮存地点设置有明显的安全标识。仓库窗户全部采用密闭不开启式窗,通过控制仓库门口断面风速来维持厂区内微负压状态,并设置通风系统和排气筒。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选址合理。

1.6.4与相关技术规范的相符性分析

1)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符

合性分析


1-8  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点相符性分析

规范要求

本项目具体情况

相符性分析

所有危险废物生产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本项目为利用原有建筑物改造而成的危险废物仓储区

符合

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本项目不涉及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

符合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相应标准的标签

周转箱及耐酸、耐腐容器粘贴有害标签

符合

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项目设置导流沟、收集池和事故池

符合

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项目厂区采取硬化地面措施,并做好严格防渗措施

符合

地址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 7 度的区域内

兰溪市地震烈度为 6 度,地质稳定

符合

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项目厂区附近无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等设施

符合

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废旧铅酸蓄电池仓库库内周边设置导流沟(沟净宽0.2m,净深 0.1m,坡度 1%),符合规范要求

符合

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 2mm 厚度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仓库地面采用耐酸水泥+环氧树脂+环氧地坪漆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同时,车间四周墙裙涂环氧树脂防渗。通过上述措施使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

符合

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堆放内室内,可做到防风、防雨、防晒

符合

危险废物产生着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 3

危险废物进出库均进行详细的登记,运输采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设单位将长期保存运营情况记录薄及厂区监控影像资料

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区设置警示标识牌

符合

2)本项目与《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符合性分析

1-9  HJ519-2009要点相符性分析

规范要求

本项目具体情况

相符性分析

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和运输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耐酸工作服、专用眼镜、耐酸手套等,防治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潜在影响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收集和运输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耐酸工作服、专用眼镜、耐酸手套等,同时定期检查,损坏及时予以更换

符合

贮存点应防雨,必须远离其他水源和热源

本项目租用仓库具有防雨功能,且远离水源和热源

符合

贮存点应有耐酸地面隔离层,以便于截留和收集废酸电解液

本项目仓库应设置耐酸水泥+环氧树脂+环氧地坪漆进行防渗、防腐处理

符合

应有足够的废水收集系统,以便溢出的溶液送到酸性电解液的处理站

项目仓库内设计建设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 1/5;同时仓库库内周边设置导流沟(沟净宽 0.2m,净深 0.1m,坡度 1%)

另外在仓库内设置 1 1.0m3的电解液收集池,用于收集废旧铅酸蓄电池电解液泄漏时电解液的收集,导流沟及电解液收集池均按要求做好防腐防渗并加盖板

符合

应只有一个入口,并且在一般情况下,应关闭此入口以避免灰尘的扩散

本项目只设一个入口,位于车间东侧,一般情况下此入口关闭

符合

应设有适当的防火装置

项目车间内按照要求设置防火装置

符合

作为危险品贮存点,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只允许专门人员进入贮存设施

本项目仓库按照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只允许专门人员进入仓库

符合

应设立负压排气系统

项目设置一套微负压排气系统(设置碱液喷淋装置,配套 1 15m 高排气筒)

符合

废铅酸蓄电池的暂时贮存设施可以销售单位库房作为暂存库,但暂存库的设计应符合上述安全防护要求,并防止电解液泄漏,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禁止将废铅酸蓄电池堆放在漏天场地,避免废铅酸蓄电池遭受雨淋水浸

本项目为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库,设计符合上述安全防护要求,并防止电解液泄漏,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废旧铅酸蓄电池用专用车辆运至厂区,存放于仓库内

符合

应避免贮存大量的废铅酸蓄电池或贮存时间过长,贮存点应有足够的空间,暂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d,长期贮存时最长不得超过1

本项目最大贮存量为10t,暂存最长贮存时间不超过 60d

符合

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过程应以环境无害化的方式运行,应在收集过程中采取以下防范措施,避免可能引起人身和环境危害的事故发生。(1)废铅酸蓄电池运输前,产生者应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合理包装,防止运输过程出现泄漏。不得擅自倾倒、丢弃废铅酸蓄电池中电解液。(2)废铅酸电池有电解液渗漏的,其渗漏液应贮存在耐酸容器中。拆装后的铅材料应包装后收集

本项目主要收集现有电池销售客户替换下来的废旧电池,本单位根据各客户的收集量,将一定数量的周转箱放置于各单位,用于电池临时容器,每日由本单位专用车辆定时收集周转箱及其内废电池,企业将完好的电池与破损电池区分安置,破损电池单独存放于耐酸、耐腐容器中,并贴上标识;运至厂区仓库暂存,最终交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本项目不涉及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加工、拆解等

符合

 

 


1.6.4“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项目符合《兰溪市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

2)环境质量底线

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造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3)资源利用上线

土地资源:本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利用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水资源: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用水量较小,当地自来水厂能够满足本项目的用水要求。

4)负面清单

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公司现有厂区内,属于环境优化准入区——西南部城镇与工业发展环境优化准入区。本项目选用的工艺装备均不属于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租赁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现有仓库,因此,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及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兰溪市位于浙中西部,地处钱塘江中游,金衢盆地北缘,属浙中丘陵盆地地区。市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13′04″,北纬29°05′41″。东北邻义乌市和浦江县,南接金华市,西与龙游县相连,北与建德市交界。东西长67.5km,南北宽38.5km,土地总面积1313.56km2。兰溪市区位于市域中部,为富春江上游的衢江、金华江、兰江的三江汇合处。市域东北距省会杭州市132km,东南距金华市23km。整个市区由溪东、溪西和马公滩组成。三片区隔江对峙,呈鼎立之势。

2、地形、地貌、地质

兰溪市在地质构造上属南岭淮地槽,位于江(山)绍(兴)深断裂北侧,常山褚大断裂横穿其间,构造单位属浙西钱塘台坳。由于在漫长的地质时期受多次地壳构造的影响,褶皱、断层十分发育,主要地质构造有华夏系、新华夏系和联合S型构造体系,地层以中生界陆相红层沉积岩为主,多为紫红色砂岩、粉砂岩和砾岩,河谷平原出露地层主要为第四系的冲积、沉积物。此外,由于构造运动复杂,岩浆、火山运动十分强烈,市域内火成岩的分布也颇为广泛。

市区附近的地层主要由第四纪全新统冲积层和白垩纪方岩组地层构成。兰江两岸及马公滩冲积平原,土壤剖面上层为耕作土,中层为亚粘土,下层为粘土,地基承载力一般大于15t/m2。但老城区有古河道分布,沿古河道地质情况比较复杂,淤泥层厚,对建筑稳定性有一定影响。市区范围内第四纪冲积层地基承载力一般超过20t/m2,白垩纪地层地基承载力更高,但紫红色砂页岩极易风化,表层为风化岩或风化土,承载力较低。市区范围内,无较大的冲沟、滑坡、岩镕分布,但在强烈榴皱地段,层理破碎,开挖后易发生塌方。

兰江两岩冲积层为松散岩类组成,地下水储量丰富,埋藏较浅,开采方便,但与地表径流联频繁,易受污染。市区东南丘陵和排岭一带,主要是红层裂隙潜水,浅部风化裂隙较发育,含水部位为粉砂岩、泥岩裂隙较发育地带。

兰溪地处金衢盆地北缘,为典型的丘陵河岩地貌。地貌类型以丘陵为主,占51.9%;平原次之,占34.7%;山地最少,占13.38%。地形格局大致呈东南和北部高,中间低,分别朝西南、东北开口的盆地状。市域山脉有金华山脉、龙门山脉、千里岗山脉和仙霞岭山脉四支,一般海拨多在400m以上。丘陵岗地分布于市域西南和东北部的墩头盆地,其中前者为金衢盆地的一部分,海拔为80m以下,多浅丘广谷;后者多丘陵岗地,海拔较高。市域中部为三江冲击而成的河谷平原,地势平坦,海拔在25-40m之间。

市区范围内除沿江两岸为冲积平原外,其余均为黄土丘陵地带,一般地形标高为30m左右(黄海高程)。城区内最高点大云山标高113.9m,黄土丘陵地带标高一般在50m左右,地面坡度大部分在10-20%之间,部分在10%以内。

项目所在地地势西高东低,东南沿衢江和东北部沿兰江为平原,中西部为低山浅丘与溪谷平原相间地形。

3、水文特征

兰溪市地处湿润的亚热带低山丘陵区,河流水系较为发育。全市河流属钱塘江水系,主要由三江、五溪组成。衢江、金华江、兰江合称三江。三江支流繁多,其中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有梅溪、甘溪、赤溪、渡海埠溪、马达溪,合称五溪。衢江境内长23.3km,金华江境内长20.5km

本项目最终纳污水体是兰江,由金华江、衢江汇合而成。兰溪位于兰江之首,即衢江和金华江汇合口。自兰溪往下至梅城即称兰江。梅城位于新安江和兰江的汇合口,梅城至闻家堰称富春江,闻家堰以下为钱塘江,总称钱塘江流域。

自富春江水库建成后,兰江水深常在2m以上,枯水期浅滩水位仍保持1.1米,通航60吨级船只,衢江和金华江分别可通航20-25吨级和6-12吨级船只。根据市区多年观测结果,在富春江水库1970年蓄水前(1952-1970年),兰江多年平均水位为24.40m,之后(1971-1985年)多年平均水位为25.19m,解放后最高水位(1955年)为35.35m,相当于百年一遇洪水,最低水位22.54m1967年)。历史上兰江多次发生洪峰,建国后超过警戒水位29.50m的有69次,超过危险水位31m的有21次。最大流量(1955年)为19500m3/s,多年平均流量为543m3/s,最大流速为3.9m/s

兰江属雨水补给型河流,流域内径流变化受降水影响。4月~6月的梅雨季节是兰江水的主要补给期;每年3月~8月为丰水期;2910月为平水期;11112月为枯水期。冬季少雨,但由于上游水库电站水出流补给兰江,出现了枯水期不枯的现象。兰江近十年最枯月平均径流量为84.3m3/s

4、气候气象

兰溪市属亚热带季风型湿润气候区,冬夏长、春秋短。冬季盛行北风,寒冷干燥。多晴朗天气;夏季盛行东南风,气候炎热。春秋两季是冬夏季风过渡季节,阴雨天较多。7~9月也受台风影响。兼具盆地气候和垂直分布特征。全年静风频率较高,主要气象参数如下:

5-1 兰溪市主要气象特征

地区

年平均

气温

极端最

高气温

极端最

低气温

平均无霜期

平均日

照时数

年平均相

对湿度

兰溪

17.4℃

41.3℃

-8.2℃

265d

1850~2000h

76

 

地区

年均降

雨量

年平均

蒸发量

年平均风速

年主导风向

静风频率

/

兰溪

1469.5m

1388.6m

1.7m/s

NNE

8.6%

/

5、土壤

兰溪市境内土壤主要有红壤、黄壤、岩性土、潮土和水稻土5个土类。其中红壤、岩性土各占总面积28%,具有很大改良潜力,水稻土约占总面积40%,对农业生产极为有利。

境内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植被类型多样,动植物资源丰富。山区植被有较明显的垂直分布特征。全市林业用地69760公顷,有林地55033.3公顷,2005年活立木蓄积量185.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9.48%

 

规划相符性分析

2.1 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判定

1、《兰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5年)

1)总则

规划期限

近期:2004~2010年,中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5年,远景:未来30~50年。

规划区范围

本次规划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市域规划,规划区范围为全市域行政区域范围,面积为1310.44km2;第二层次为中心城区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云山、兰江、上华、永昌、女埠、赤溪6个街道办事处的辖区及灵洞乡部分,面积400km2

2 市域规划

城镇产业布局:一心二区三带

一心即中心城区,是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

二区即经济开发区和轻工工业功能区,是全市发展第二产业的主要基地。

三带即三条经济发展带,分别为330国道沿线至高速公路游埠互通口经济带;47省道线经济带;中心城区至黄店沿线经济带。

城市化水平预测

市域总人口:近期68.8万人;中期71.3万人;远期80.8万人。

市域城镇人口:近期35万人;远期55.8万人。

城市化水平:近期51%;远期69%

城乡居民点等级规模结构

形成中心城区、重点城镇区、一般城镇区、一级中心村、二级中心村、基层村6个等级城乡居民点体系。

一级为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45万人;二级为游埠、梅江、诸葛、马涧4个重点镇,人口为2~3.5万;三级为香溪、黄店2个一般镇,人口规模1~1.5万人;四级为一级中心村,共30个,人口规模0.18~0.21万人。

根据《兰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5)以及《兰溪市游埠镇总体规划》(2013~2030),本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巨江公司现有厂区内,属于一心二区三带中的330国道沿线至高速公路游埠互通口经济带,建设项目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的建设和选址符合兰溪市及游埠镇总体规划要求。

本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巨江公司现有厂区内,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由兰溪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批注成立(见附件13),该工业园区为县级工业园区未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2 兰溪市游埠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符合性判定

1)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性

工业总体定位:以汽摩配为核心,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为基础。对纺织、化工产业升级改造,机会引入电子信息和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打造浙西南先进制造业重镇。

汽摩配产业:依托蓄电池为主的仪表电器类产业基础,重点发展蓄电池、火花塞、音响设备、车载电视、汽车仪表等高科技韩磊的汽摩电子产品。本项目属于汽车配件蓄电池行业属于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本项目为零土地技改项目不受限于规划空间管制。

2)游埠镇镇区用地规划符合性

 

 

1576484999

 

 
 
 

 

 

 

 

 

 

 

 

 

 


本项目西南方向有规划宗教用地区域,在企业卫生防护距离500米范围内。该宗教用地规划限制了企业优化提升改造项目的实施,兰溪市游埠镇人民政府已同意对该地块用地性质进行变更成非敏感用地,详见附件9

2.3 兰溪市环境功能区划

《兰溪市环境功能区划》(兰溪市人民政府,201612月)将兰溪市共划分为27个环境功能区,其中自然生态红线区7个,生态功能保障区3个,农产品安全保障区1个,人居环境保障区13个,环境优化准入区2个,环境重点准入区1个,其面积分别为131.2平方公里、634.63平方公里、416.16平方公里、57.66平方公里、51.2平方公里和22.1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比例分别为10%46.34%31.7%4.4%3.9%1.7%

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属于环境优化准入区——西南部城镇与工业发展环境优化准入区。

2.3.1 基本概况

游埠镇为国家重点镇和省级中心镇,游埠工业园区主要发展汽摩配、机械、棉纺织和食品产业为主的工贸基地,目前经济发展为小散规模,总体技术水平和竞争力不高,第三产业比重过低。

2.3.2 主导功能及目标

主导功能:工业集聚、城镇综合优化发展和污染物削减消纳。

环境质量目标: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Ⅲ类标准或达到相应的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或达到相应的大气环境功能区要求。

生态保护目标:建立环境优美的工业集聚区。

2.3.3 管控措施

强化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和排污总量污染削减,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鼓励企业进行本或转型升级。对区域内纺织印染、化工等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并对重点污染企业实施在线监测,并鼓励转产为低耗能无污染的产业;加强区域集中供热、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率;加快集聚区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科技含量;优化建成区功能格局,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经济,改善生态环境。

2.3.4 负面清单

工业区块内允许各类企业项目建设,但需严控三类企业数量和排污总量。凡属国家、省淘汰落后产能目录的项目,相关产业园区和工业功能区规定的禁入和限制类的工业项目,一律不得准入。

2.3.5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在该区负面清单之列,项目相关“三废”治理技术成熟可靠,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符合环境功能区的污染管控要求,符合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及当地主导(特色)产业要求,不属于负面清单范围,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兰溪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兰溪市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质量状况

3.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兰溪市环境监测站的数据,2018年兰溪市SO2NO2PM1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占标率分别为11.67%50.0%84.29%102.85%,除PM2.5超标外其余指标均未超出标准限值;SO2的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NO2的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PM10的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PM2.5的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CO的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和O3的第90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占标率分别为9.33%56.25%82.67%98.67%25.00%91.25%,均未超出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所在地兰溪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3-1 兰溪市2018年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μg/m3

标准值/μg/m3

占标率/%

达标

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7

60

11.67

达标

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14

150

9.33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0

40

50

达标

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45

80

56.25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59

70

84.29

达标

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124

150

82.67

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6

35

102.85

不达标

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74

75

98.67

达标

CO

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1000

4000

25.00

达标

O3

90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146

160

91.25

达标

根据《金华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十三五期间兰溪市减排目标为:二氧化硫在2015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削减25%,重大工程削减量为2705吨;氮氧化物在2015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削减25%,重大工程削减量为3667吨;VOCs2015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削减26%,重大工程削减量为2589吨。金华市十三五期间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重大工程为: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水泥行业清洁排放改造工程、工业锅炉清洁排放改造工程、工业锅炉煤改气、煤改电以及集中供热替代工程、小锅炉煤改气、煤改电、集中供热替代工程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工程。

水环境质量

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排放的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衢江,故未对纳污水环境进行现状监测,本环评引用兰溪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9年对纳污水体断面进行的常规监测资料进行评价,监测结果见表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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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布置图

3-2  2019年衢江洋港、横山断面水质常规监测结果统计   单位:mg/l

     污染物

断面

氨氮

CODMn

总磷

水质类别

洋港

范围

0.08-0.40

2.0-2.8

0.07-0.11

-Ⅲ类

均值

0.303

2.34

0.09

Ⅱ类

横山

范围

0.10-0.38

2.2-3.0

0.06-0.12

-Ⅲ类

均值

0.272

2.72

0.097

Ⅱ类

Ⅲ类水标准

≤1

≤6

≤0.2

/

由监测结果可知,2019年衢江水体水质较好,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功能区划要求。

声环境质量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噪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兰溪市监测站出具的检测报告(兰环监(2018)综字第014号)中监测数据。企业现有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厂界噪声≤65dBA)、夜间厂界噪声≤55dBA)。

3-3   项目场界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dB(A)

编号

测点位置

样品编号

昼间声级dBA

样品编号

夜间声级dBA

Leq

L10

L50

L90

Leq

L10

L50

L90

1

厂界东侧

18004-01

54.8

53

52

51

18004-09

42.9

44

41

38

2

厂界东侧

18004-02

53.0

54

53

52

18004-10

41.8

44

41

39

3

厂界南侧

18004-03

53.1

54

53

52

18004-11

42.7

45

41

38

4

厂界南侧

18004-04

54.5

58

52

51

18004-12

44.2

46

43

41

5

厂界西侧

18004-05

52.9

54

53

51

18004-13

42.0

44

41

40

6

厂界西侧

18004-06

55.3

53

53

52

18004-14

40.6

44

38

36

7

厂界北侧

18004-07

53.5

54

52

52

18004-15

39.1

41

38

36

8

厂界北侧

18004-08

52.0

52

52

51

18004-16

38.0

40

38

36

地下水环境质量

为了解项目拟建区域地下水体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引用《巨江电源制造公司及浙江巨江电源科技公司环境现状监测》中监测数据(监测报告:天量检测(2019)第1909202号)。具体监测结果如下。

3.1.1 监测点位

微信截图_20200317214653

3-1  地下水监测点位

3.1.2 监测项目

1、阴阳离子:K+Na+Ca2+Mg2+CO32-HCO3-Cl-SO42-的浓度。

2、基本水质因子:pH、挥发酚、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硫酸盐、铬(六价)、氨氮、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氟化物、总氰化物、铁、锰、HgPbCdAs

3.1.3 监测频次

进行一期(枯水期)监测,采样一次。

3.1.4 采样深度

监测井的深度尽可能超过已知最大地下水埋深以下1m,具体根据场地的地层结构采集、监测分析。

3.1.5 监测及分析方法

按《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1.6 监测结果

从表3-4可知,根据监测结果,区域内各监测因子指标可达到(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标准。

 

 

 

 

 

 

 

 

 

 

 


3-4   地下水监测结果(一)

测点

样品性状

pH

总硬度

溶解性总固体

碱度

高锰酸盐指数

氨氮

硝酸根

亚硝酸根

氟化物

氰化物

硫酸根

氯化物

氯化物

监测点位1

无色清

6.37

48.0

276

64.3

0.8

<0.025

4.64

0.083

0.214

<0.004

8.56

7.09

7.09

监测点位2

无色微浑

6.28

312

247

210

1.8

0.072

4.49

0.511

0.371

<0.004

106

84.0

84.0

监测点位3

浅黄清

6.73

427

278

150

1.2

0.424

6.75

0.033

0.192

<0.004

440

23.5

23.5

监测点位4

无色微浑

6.69

120

259

140

1.8

0.510

6.16

0.068

0.320

<0.004

11.2

8.24

8.24

监测点位5

无色清

6.83

118

236

111

<0.5

0.045

8.00

0.138

<0.006

<0.004

35.0

9.83

9.83

监测点位6

无色清

7.00

252

224

200

0.7

0.069

2.14

<0.016

0.396

<0.004

84.0

22.3

22.3

3-4   地下水监测结果(二)

测点

挥发酚

六价铬

菌落总数

总大肠菌群

监测点位1

<3×10-4

<2.4×10-4

<9×10-5

<4×10-5

0.0006

<0.004

0.02

<0.01

2.34

14.3

16.9

1.35

85

20

监测点位2

<3×10-4

<2.4×10-4

<9×10-5

6×10-5

0.0036

<0.004

0.05

0.03

4.01

49.1

100

14.8

74

20

监测点位3

<3×10-4

1.56×10-3

<9×10-5

<4×10-5

0.0006

<0.004

0.03

2.72

4.60

93.5

125

26.1

80

<20

监测点位4

<3×10-4

<2.4×10-4

<9×10-5

<4×10-5

0.0009

<0.004

0.16

0.02

4.93

17.4

38.7

5.06

82

<20

监测点位5

<3×10-4

<2.4×10-4

<9×10-5

<4×10-5

<0.0003

<0.004

0.12

0.02

3.28

17.7

38.8

4.83

82

20

监测点位6

<3×10-4

<2.4×10-4

<9×10-5

<4×10-5

0.0074

<0.004

0.04

<0.01

3.54

26.8

65.7

21.4

85

20

 

土壤环境质量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本报告引用《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土壤检测》中的现状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18119~10日。2019919日补测了周边土壤情况,引用《巨江电源制造公司及浙江巨江电源科技公司环境现状监测》中监测数据(监测报告:天量检测(2019)第1909202号)。

1)监测点位

本次土壤监测共设了8个点位,分别为1#行政楼、2#污水处理厂、3#生产区14#厂界南、5#固废区、6#生产区27#厂外18#厂外2,具体监测点位图见图5.7-1

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pH、汞、砷、镉、铜、铅、镍、挥发性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六价铬、氯甲烷和半挥发性有机物。

3)监测方法

pH值:土壤pH值的测定电位法 HJ 962-2018

阳离子交换量: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三氯化六氨合钴浸提-分光光度法 HJ 889-2017

容重:土壤检测第4部分:土壤容重的测定 NY/T 1121.4-2006

铜、镍: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3) 5.1

铅、镉: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汞、砷: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HJ 680-2013

六价铬:前处理方法:六价铬碱性消解法美国环保局EPA 3060A:1996分析方法:六价铬的测定比色法美国环保局EPA 7196A:1992

挥发性有机物(氯乙烯、1,1-二氯乙烯、反式-1,2-二氯乙烯、1,1-二氯乙烷、顺式-1,2-二氯乙烯、氯仿、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甲苯、1,1,2-三氯乙烷、四氯乙烯、氯苯、1,1,1,2-四氯乙烷、乙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1,1,2,2-四氯乙烷、1,2,3-三氯丙烷、1,4-二氯苯、1,2-二氯苯、氯甲烷、二氯甲烷):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半挥发性有机物(萘、二苯并(a,h)蒽、苯胺、硝基苯、䓛、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2-氯苯酚):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3

 

 

 

 

 

 

 

 

 

 

3-2    土壤检测点位示意图

 

具体监测统计结果见表3-56

3-5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统计结果(一)  单位:mg/kgpH除外

测点

样品性状

pH

阳离子交换量

容重

六价铬

氯乙烯

1,1-二氯乙烯

-1,2-二氯乙烯

1,1-二氯乙烷

巨江电源制造厂界外10-0.2m

褐色、干燥

7.56

16.5

1.10

32.6

9.2

0.36

0.078

7.46

2.56

22.0

<0.0010

<0.0010

<0.0014

<0.0012

巨江电源制造厂界外20-0.2m

红褐色、干燥

7.65

19.8

0.87

16.6

16.5

0.39

0.125

11.2

2.42

33.0

<0.0010

<0.0010

<0.0014

<0.0012

巨江电源制造厂界内10-0.2m

红褐色、干燥

7.92

18.6

0.88

8.96

37.9

0.03

0.086

9.60

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