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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吨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项目 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5万吨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项目  

 

承办单位(盖章):兰溪巨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3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5万吨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项目

建设单位

兰溪巨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冰冰

联系人

胡双年

通讯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游埠镇巨江大道1

联系电话

13868922237

传真

--

邮政编码

321106

建设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游埠镇巨江大道1

立项审批部门

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代码

2019-390781-51-03-806737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代码

[G5191]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3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0

占比例(%

7.69

环评经费

(万元)

5.0

预期投产日期

20204

1.1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1;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1-3;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4

1.2水及能源消耗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128.0333

燃油(吨/年)

--

电(千瓦时/年)

2

燃气(标立方米/年)

--

燃煤(吨/年)

--

其它

--

1.3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102.4t/a经配套的厌氧等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入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衢江。

1.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1

1-1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消耗量

备注

1

废旧铅酸蓄电池

t/a

50000

各产生点收集

2

塑料薄膜

t/a

0.4

用于包装

铅酸蓄电池简介:

放电

 
本项目收集的铅酸蓄电池主要为起动起停电池等。铅酸蓄电池电极主要由铅及其氧化物制成,电解液是硫酸溶液的一种蓄电池。放电状态下,正极主要成分为二氧化铅,负极主要成分为铅;充电状态下,正负极的主要成分均为硫酸铅。

 

充电

 
          PbO2  +  2H2SO4 +  Pb          PbSO4  +  2H2O  +  PbSO4

 

 
 
 

 


    放电时正极板的二氧化铅和负极板的海绵状铅与电解液中的硫酸反应生成硫酸铅电解液中的硫酸浓度降低。充电时硫酸铅通过氧化还原反应分别恢复成二氧化铅和海绵状铅电解液中的硫酸浓度增大。在充电末期电池充满电后继续充入的电量将导致电解液中水的分解,为防止因过充电导致水分解而引起电解液的减少要实现电池的密封电池密闭设计的关键解决问题是实现充电过程产生的氧气能够迅速与负极板上充电状态下的活物质发生反应变成水结果基本没有水份的损失。本项目回收的废铅酸蓄电池,均需电

池完全放电。

1-2 铅蓄蓄电池构成

主要部件

主要成分

所占比例(重量比%

备注

电解液

H2SO4H2O

7

废酸液,充足电电解液中硫酸重量比 35~38%,完全放电后电解液中硫酸重量比10~15%

铅泥

PbSO4PbO2

44.5

放电后、正负极填料

极板

PbPbO2

39

正负极极板

隔膜

聚丙烯、聚乙烯等

3

正负极极板间防止短路隔膜

外壳

聚丙烯、ABS 树脂

6.5

塑料外壳

    电池中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 PbSO4PbPbO2H2SO4,有毒有害物质性质详

见表1-3

 

 

 

1-3 铅酸蓄电池中有毒有害物质性质表

名称

理化性质

毒理性质

Pb

外观:灰白色质软的粉末,切削面有光泽,延性弱展性强;熔点:327℃;沸点:1620℃;相对密度(水=111.34

LD5070mg/kg(大鼠经静脉)中等毒性;损害造血、神经、消化系统及肾脏。短时接触大剂量可发生急性铅中毒,表现类似重症慢性铅中毒

二氧化铅

PbO2

外观:棕褐色结晶或粉末;熔点:290℃;相对密度(水=19.38

LD50200mg/kg(豚鼠腹膜内注射)中等毒性;损害造血、神经、消化系统及肾脏。职业中毒主要为慢性。短时接触大剂量可发生急性或亚急性铅中毒,表现类似重症慢性铅中毒

硫酸铅

PbSO4

白色单斜或正交晶体;熔点 1170℃,密度6.2/厘米3;微溶于水,溶解度为0.0041/100 克水(20℃)。硫酸铅几乎不溶于稀的强酸溶液,能溶于较浓的硫酸溶液、乙酸铵溶液和强碱溶液

损害造血、神经、消化系统及肾脏。职业中毒主要为慢性。短时接触大剂量可发生急性或亚急性铅中毒,表现类似重症慢性铅中毒

硫酸

H2SO4

分子量 98.08,纯品为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无臭,蒸汽0.13kPa(145.8℃),熔点10.5℃,沸点:330.0℃,相对密度(=1)1.83;相对密度(空气=1)3.4,与水混溶,化学性质稳定,为酸性腐蚀品,用于生产化学肥料,在化工、医药、塑料、染料、石油提炼等工业也有广泛的应用

急性毒性:LD502140mg/kg(大鼠经口)LC50510mg/m32小时(大鼠吸入)320mg/ m32小时(小鼠吸入)。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1mg/ 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2mg/m3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4

1-4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叉车

3T

1

--

2

地磅

--

2

--

3

周转箱

--

若干

--

4

耐酸、耐腐容器

--

若干

--

5

运输车辆

--

2

用于收集废铅酸蓄电池,车内设置耐酸槽体

 

 

 

 

 

 

 

1.5工程内容及规模

1.5.1项目由来

近年来,随着汽车摩托、电动自行车、电力照明等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废铅蓄电池的产生量也随之增加。废旧铅酸蓄电池含有毒有害物质如果随意抛置,其泄漏产生的重金属废液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且极度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加强我国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及再生管理工作显得尤为必要。

根据国办发[2016]99号颁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通知精神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印发《浙江省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成立兰溪巨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要求,建设5万吨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项目。该项目仅进行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收集、暂存,不涉及生产、拆解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日起施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44号,2018428日修正),建设项目属于三十四、环境治理业—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中的其他项目,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受兰溪巨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踏勘现场和收集项目有关资料,并依照相关规定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管理。

1.5.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5万吨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项目

建设单位:兰溪巨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游埠镇巨江大道1

占地面积:1500m2,其中建筑面积500m2

投资总额:总投资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8.68%

建设规模:5万吨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7281-2019)中关于“暂时贮存量不应超过10吨、集中贮存时间不应超过1年”、《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中关于“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时间最长不能超过60天,长期贮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1 年”的规定,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其他相关规定。

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320天,每天工作8小时。

1.5.3项目建设内容

【给水】本项目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

【排水】本项目范围内的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配套的厌氧等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入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衢江。

【供电】接自市政电网。

本项目建设内容见下表。

1-5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建设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完好废铅酸蓄电池存放区

350m2

新建

破损废铅酸蓄电池存放区

50m2

新建

计量房

10m2

--

分拣区

15m2

--

装卸区

1000m2

--

地磅

2台,货物过磅计量

1台位于室内,1台位于室外

储运工程

运输

企业自配车辆进行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运输

企业自配车辆收集运输废铅酸蓄电池

委托有资质运输单位负责废铅酸蓄电池的转运工作

企业委托有资质运输单位将废铅酸蓄电池转运至下游危废处理单位

公用工程

供电

2/

由电网供电

给水

用水总量128.0333t/a

由自来水管网供水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

化粪池

生活污水经配套的厌氧等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入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处理

硫酸雾

设置微负压排气系统,废气经过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噪声处理

减振隔声、距离衰减

--

固废处理

 

垃圾箱

--

--

危废仓库

1120m2

依托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危废仓库

防渗

废铅酸蓄电池仓储区域地面采用耐酸水泥+环氧树脂+环氧地坪漆进行防渗,使渗透系数不大于 10-7cm/s;设计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 C30,抗渗等级不应小于P8,且水池的内表面应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或喷涂聚脲等防水涂料;导流沟设计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30,抗渗等级不应小于P8,厚度不应小于 150mm,且导流沟的内表面应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环境

风险

事故应急池

1050m3

依托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现有事故应急池

电解液收集池

1m3

防渗、防漏等

酸雾报警器

1

--

火灾报警器

1

--

应急物质

灭火器、生石灰、铲子、空桶、砂土包、挡板及安全防护用品等

应急物质及时补充

             

1.5.4贮存

(1)本项目贮存情况

本项目仓储方案详见表1-6

1-6  项目收集、暂存一览表

名称

固废

类别

年周转量(t)

最大暂存量(t

收集范围

来源

运输

单位

处置

单位

废旧铅酸蓄电池

HW49

900-044-49

5

10

兰溪市游埠镇区域

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和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兰溪市长鹰化工有限公司和宿迁市鸿旭物流有限公司

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贮存能力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铅蓄电池再生及生产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82号):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为危险废物的废电池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因此,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

根据《电池废料贮运规范》(GB/T26493-2011)要求: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电池废料,对于不同组别采用分离贮存,同一组别采用隔离贮存。本项目主要收集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物品,且属于同一组别(均为铅酸蓄电池),因此需采用隔离贮存的方式进行贮存。

本项目设1个完整废电池贮存区和1个破损废电池贮存区,贮存方式按《电池废料贮运规范》(GB/T26493-2011)中表 2 要求进行设计,详见表1-7

1-7  《电池废料贮运规范》中隔离贮存方式要求

序号

贮存方式要求

隔离贮存

1

平均单位面积的贮存量/t/m2

1.5~2.0

2

单一贮存区最大贮存量/t

200~300

3

贮存区间距/m

0.3~0.5

4

通道宽度/m

1~2

5

墙距宽度/m

0.3~0.5

注:(GB/T26493-2011)中关于隔离贮存定义为: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根据(GB/T26493-2011)隔离贮存平均单位面积的贮存量为1.5~2.0t/m2,本环评取最小1.5t/m2计,项目满负荷运转时年中转废铅酸蓄电池5t,年工作时间320d,平均每天中转铅酸蓄电池156.25t,中转的156.25t废旧铅酸蓄电池全部入库登记需占地面积 104.69m2,而规范要求厂区内废铅酸蓄电池最大贮存量不超过10t,贮存10t废铅酸蓄电池需占地面积6.7m2,远远小于本项目仓储区面积(400m2),项目贮存能力满足最大贮存量要求。

根据《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7281-2019)的相关规定:“贮存量不应超过10t”。本项目满负荷运转时,平均每天收集156.25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废旧铅酸蓄电池转移车辆单车容量约30t,企业每天周转次数约5-6次,确保最大贮存量不超过10t。此外,根据《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7281-2019)的相关规定:“集中贮存时,贮存场所面积应不小于500m2,废电池贮存时间不应超过1年”,本项目废电池贮存场所占地面积约1500m2,建筑面积约500m2,符合贮存要求。

3)贮存管理

项目回收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区采用全封闭设计,只留有一个进出口,且运输车辆均在项目专用停车位,进厂后的完整废旧铅酸蓄电池由叉车运至装卸区分拣,为防止叉车操作导致二次破损泄漏事故发生,破损铅酸蓄电池由人工直接搬运至破损区进行贮存。完整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出厂时,直接由叉车运至车辆内,破损部分则由人工搬运至运输车辆内,不在露天进行装卸物品。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仓库门口张贴危险废物标志。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环保规范要求,对仓库进行防腐、防渗改造。

项目废旧铅酸蓄电池仓库设置独立的破损电池贮存区。收集车在回收运输废旧铅酸蓄电池时,先进行辨别,如发现电池泄漏则用耐酸密闭容器封装后运回,破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以及因铅酸蓄电池破损而渗漏的电解液均贮存在专用具盖密封耐酸容器中,存放在指定区域,须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收集到的泄漏电池废液用密闭容器封装后和其他危险废物一起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

公司仓库管理员做好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的进出记录工作。进、出库记录上注明废旧铅酸蓄电池类别、组别、名称、来源、数量、重量、完好程度、出入库日期、存放位置及接受处置单位名称。

1.5.5暂存仓库设计

为满足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要求,拟建项目需对现有仓库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改造(拆除)现有仓库地坪,封闭除了出入口之外的其他门窗,建设事故应急池、电解液收集池、安装废气处理装置等。废物贮存地点设置有明显的安全标识。仓库窗户全部采用密闭不开启式窗,通过控制仓库门口断面风速来维持厂区内微负压状态,并设置通风系统和排气系统。

总体而言,除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按照丙类2项仓库对现有仓库进行防火设计以外,用以存放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缝。还需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废电池仓储区地坪、事故应急池、电解液收集池均采用与危废相容的耐酸水泥(防腐层)+环氧树脂(隔离层)+环氧地坪漆(面层)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同时,车间四周墙裙均涂环氧树脂涂料防渗,缝隙处均做密封。通过上述措施使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企业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厂区地坪、事故应急池、电解液收集池等的防渗层。

    根据《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对废铅酸蓄电池贮存车间要求,整个仓库作为贮存仓库,仅在厂区东面设置一个出入口,平时门窗封闭,仅在货物装卸时开启大门,贮存仓库内的各贮存区只能设置一个出入口,其必须设置微负压排气系统等。项目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库内各贮存区独立封闭,其中完整废电池贮存区设置微负压排气系统,破损废电池贮存区设置微负压排气系统+碱喷淋装置,室内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更新室内空气。

1.5.6场地建设相关要求

本项目收集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为危险废物,贮存区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电池废料贮运规范》(GB/T26493-2011)、关于发布《铅蓄电池再生及生产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82号)、《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及《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7281-2019)等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建设,详细要求如下: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原则

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

表面无裂隙。

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

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2)危险废物的堆放

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

范围;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

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安全防护方面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都必须按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贮存场所及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贮存场所及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4)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从事危险废物贮存的单位,必须得到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存后,方可接收。

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注册。

不得接收未粘贴符合 4.9 规定的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泄漏液、浸出液必须符合 GB8978 的要求方可排放,气体导出口排出的气体经处理后,应满足 GB16297 GB14554 的要求。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1)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时,应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内部自行从事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活动应遵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确保该过程的安全、可靠。

2)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定期针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危险废物鉴别要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危险废物包装和标识、危险废物运输要求、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方法等。

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涉及运输的相关内容还应符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针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事故易发环节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5)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危险废物特性、废物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收集计划。收集计划应包括收集任务概述、收集目标及原则、危险废物收集量估算、收集作业范围和方法、收集设备与包装容器、安全生产与个人防护、工程防护与事故应急、进度安排与组织管理等。

6)危险废物的收集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内容至少应包括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和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

7)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满足如下要求:

a.应综合考虑厂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尽量避开办公区和生活区。

b.应采用专用的工具,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参照附录 B 填写《危险废物厂内转运记录表》。

c.内部转运结束后,应对转运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线上。

8)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应满足 GB18597GBZ1GBZ2的有关要求。

9)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

10)贮存危险废物时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每个贮存区域之间宜设置挡墙间隔,并应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

11)废弃危险化学品贮存应满足 GB1560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的要求。同时应充分考虑防盗要求,采用双钥匙封闭式专人管理,且有专人24小时看管。

12)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1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关闭应按照 GB18597 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电池废料贮运规范》(GB/T26493-2011】:

(1)凡漏液的电池必须放置在耐酸的容器内;

2)电池废料的贮存设施应按 GB18597GB18599 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

3)电池废料贮存容器的尺寸不做统一要求,但应满足不同贮存方式的贮存量要求。

4)废铅酸蓄电池的贮存设施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贮存点必须有耐酸地面隔离层,以便于截留和收集任何泄漏液体;

应有足够的废水收集系统,以便收集溢出的溶液;

应设有适当的防火装置。

关于发布《铅蓄电池再生及生产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82号)】:

1)废电池应分类贮存,禁止漏天堆放。破损的废电池应单独贮存。贮存场所应定期清理、清运。

2)废铅蓄电池的贮存场所应防止电解液泄漏。废铅蓄电池的贮存应避免遭受雨淋水浸。

《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

(1)废铅酸蓄电池贮存设施要求

贮存点应防雨,必须远离其他水源和热源。

贮存点应有耐酸地面隔离层,以便于截留和收集废酸电解液。

应有足够的废水收集系统,以便溢出的溶液送到酸性电解液的处理站;

应只有一个入口,并且在一般情况下,应关闭此入口以避免灰尘的扩散;

应具有空气收集、排气系统,用以过滤空气中的含铅灰尘和更新空气;

应设有适当的防火装置。

作为危险品贮存点,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只允许专门人员进入贮存设施。

应设立负压排气系统。

2)废铅酸蓄电池的暂时贮存设施可以以销售单位库房作为暂存库,但暂存库的设计应符合上述安全防护要求,并防止电解液泄漏,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禁止将废铅酸蓄电池堆放在露天场地,避免废蓄电池遭受雨淋水浸。

3)应避免贮存大量的废铅酸蓄电池或贮存时间过长,贮存点应有足够的空间,暂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天,长期贮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7281-2019】:

1)贮存场所

应按GB15562.2的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禁止非专业工作人员进入。

地面应进行耐酸防渗处理。

应配备相应的废电池存放装置、耐酸塑料容器以及用于收集废酸的装置。

应防雨,配备防火设施并设置防火标志。

贮存场所应按照GB18597的有关要求建设和管理。

贮存规模应与贮存场所的容量相匹配,贮存场所面积应不小于500m2,废电池贮存时间不应超过1年。

贮存场所应划分装卸区、暂存区、完整废电池存放区和破损废电池存放区,并做好标识。

贮存场所应有废水收集系统,以便对搬运过程废电池溢出的液体进行收集。

(2)贮存要求

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包装工具,暂存和集中贮存设施、设备。

应制定废电池集中贮存管理办法、操作规程、污染防治措施、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相关制度和办法。

运输的废电池应先进入装卸区,采用叉车进行装卸,然后由叉车运至地磅计量称重,称重后经叉车运入暂存区,然后对废电池状态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对检查完毕的废电池进行分类存放,码放整齐。

收集的溢出液体应运至酸性电解液的处理站,不得自行处置。

禁止擅自倾倒电解液,拆解、破碎、丢弃废电池。

贮存标志、贮存记录、安全防护和污染控制等内容参照GB/T26493有关规定执行,贮存记录至少保存3年。

综上所述,本项目仓库改造设计施工过程中应采取耐腐蚀硬化地面、气体的收集净化装置、废液收集池和导流沟等措施,满足上述规范标准的要求。

1.5.7收集运输要求及去向

(1)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

本项目收集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应按照《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7281-2019)等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详细要求如下:

①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和运输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耐酸工作服、专用眼镜、耐酸手套等,防止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

收集、运输、贮存废铅酸蓄电池的容器应根据废铅酸蓄电池的特性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其所用材料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并耐酸腐蚀。装有废铅酸蓄电池的容器必须粘贴符合GB 18597中附录 A 所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

③废铅酸蓄电池运输前,产生者应当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合理包装,防止运输过程出现泄漏。不得擅自倾倒、丢弃废铅酸蓄电池中的电解液。

④废铅酸蓄电池有电解液渗漏的,其渗漏液应存贮在耐酸容器中。

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废电池的装置应根据废电池的特性而设计,具有不易破损、变形、绝缘,能有效防止渗漏、扩散,并耐酸腐蚀特性。装有废电池的装置应按照GB 18597的要求粘贴危险废物标签,禁止在收集、贮存、运输、转移过程中擅自倾倒电解液,拆解、破碎、丢弃废电池。

本项目在收集点收集的废铅酸蓄电池放置于耐酸耐腐容器中,外面粘贴符合GB18597 中附录 A 所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由企业专用运输车运至厂区,运输车辆设置防淋挡护,存放电池的耐酸耐腐的容器放于耐酸槽体上,一旦存放电池容器出现泄漏,电解液不会泄漏流出车外污染沿途环境。

由各收集点收集的铅蓄电池,入厂后铅蓄电池先采用塑料薄膜缠绕包装后放入周转箱内,破损铅酸蓄电池则放入耐酸耐腐容器中。

2)废旧铅酸蓄电池运输

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规定:危险废物运输应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其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应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并根据《电池废料贮运规范》(GB/T26493-2011):铅酸蓄电池采用公路或铁路运输

本项目收集的废铅酸蓄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危险品运输车由本公司运输至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最终处置,主要采用高速公路运输的方式。在运输前完整电池采用塑料薄膜和周转箱进行包装,破损电池放入耐酸、耐腐容器中以防电池电解液泄漏。外面粘贴符合 GB18597 中附录 A 所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委托有资质运输单位运输专用车辆运输,运输车辆设置防淋挡护,车辆上铺设耐酸大槽体,一旦存放电池出现泄漏,电解液不会泄漏流出车外污染沿途环境。

                 


本项目从兰溪市运输至新乡市和邳州市,经过路线主要为高速公路和省道,有多条道路可前往,本环评要求运输转运路线需满足下述原则:转运车辆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开经过医院、学校和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具体要求如下:

①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

废旧铅酸蓄电池公路运输车辆应按GB13392的规定悬挂相应标志。

运输单位应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和对危险废物包装发生破裂、泄漏或其他事故进行处理的能力。

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应持有通行证。其上应标明废物的来源、性质、运往地点,

必要时须有单位人员负责押运。

⑤废铅酸蓄电池运输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及路线,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事故应急及个人防护设备。

⑥废铅酸蓄电池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人员等必须经过危险废物和应急救援方面的培训,包括防火、防泄漏以及应急联络等。

⑦废电池应采取有效的包装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造成污染。

⑧禁止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倾倒和丢弃废电池;禁止在转移过程中擅自拆解、破碎、丢弃废铅酸蓄电池。

⑨运输车辆应做简单防腐防渗处理,配备耐酸存储容器。

废旧铅酸蓄电池公路运输应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3]2号)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执行。

3)去向

本项目主要收集、暂存废铅酸蓄电池,不进行拆解处置及深加工,废旧铅酸蓄电池交由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回收处理,建设单位与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废铅酸电池处置协议(见附件6)。

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安王路(丁村北),核准经营类别为:废蓄电池、荧光粉和阴极射线管、含铅废物的回收、贮存、加工利用,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除尘装置收集的铅粉尘、废水处理的含铅污泥的回收、贮存、加工利用,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的回收、贮存、加工利用,铅蓄电池回收过滤装置研发加工、有色金属、蓄电池销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详见附件 6

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苏省邳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核准经营类别为:处置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生产铅,铅基合金、隔栅板、锑化物、锡化物及生产配套的机电设备等,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详见附件 6

本项目收集的废铅酸蓄电池委托兰溪市长鹰化工有限公司和宿迁市鸿旭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运输。

兰溪市长鹰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经营道路货物的运输企业,位于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马鞍徐村,成立于 2006 615日,公司运输设备齐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类(21项、2 2项、23项、3类、4 1项、42项、4 3项、51项、61项、62项、7类、8类、9类、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见附件 7

宿迁市鸿旭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经营道路货物的运输企业,位于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创业路2号,成立于 2009 72日,公司运输设备齐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物件运输,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1项,22项,23项,3类,41项,42项,43项,51项,52项,61项,62项,8类,9类,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66日);汽车租赁服务。

本项目收集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 8 类危险货物,因此由兰溪市长鹰化工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运输具有合理性。

1.5.8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及平面布置图

周围环境概况:项目选址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该区域为工业用地,周边多为企业。厂房所在厂区有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外西侧为弗兰克精密铸造公司;南侧为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详见附图3项目周边概况图。

考虑到本项目收集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具有行业特殊性,且所在地为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内的工业用地,建议企业与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协商,待本项目投产营运后,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企业不得入驻本项目所在区域内。

平面布置:本项目总体呈东西向布置,主要分为装卸区、仓储区等。详见附图6厂区平面布置图。

 

1.6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1.6.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G5191]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本项目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版)》中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

1.6.2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

 1)总则

①规划期限

近期:2004~2010年,中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5年,远景:未来30~50年。

②规划区范围

本次规划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市域规划,规划区范围为全市域行政区域范围,面积为1310.44km2;第二层次为中心城区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云山、兰江、上华、永昌、女埠、赤溪6个街道办事处的辖区及灵洞乡部分,面积400km2

2 市域规划

①城镇产业布局:“一心二区三带”。

“一心”即中心城区,是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

“二区”即经济开发区和轻工工业功能区,是全市发展第二产业的主要基地。

“三带”即三条经济发展带,分别为330国道沿线至高速公路游埠互通口经济带;47省道线经济带;中心城区至黄店沿线经济带。

②城市化水平预测

市域总人口:近期68.8万人;中期71.3万人;远期80.8万人。

市域城镇人口:近期35万人;远期55.8万人。

城市化水平:近期51%;远期69%

城乡居民点等级规模结构

形成中心城区、重点城镇区、一般城镇区、一级中心村、二级中心村、基层村6个等级城乡居民点体系。

一级为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45万人;二级为游埠、梅江、诸葛、马涧4个重点镇,人口为2~3.5万;三级为香溪、黄店2个一般镇,人口规模1~1.5万人;四级为一级中心村,共30个,人口规模0.18~0.21万人。

根据《兰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5)以及《兰溪市游埠镇总体规划》(2013~2030),本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属于“一心二区三带”中的330国道沿线至高速公路游埠互通口经济带,建设项目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的建设和选址符合兰溪市及游埠镇总体规划要求。

本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由兰溪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批注成立(见附件13),该工业园区为县级工业园区未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6.3选址合理性分析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规定,项目选址需符合以下要求:

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 7 度的区域内。

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3.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在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4 .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5.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6.应居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7.集中贮存的废物堆选址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 2mm 厚度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的要求。

本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本地区位于江(山)绍(兴)深断裂北侧,常山—褚大断裂横穿其间,构造单位属浙西钱塘台坳;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为潜水型,所在地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本项目不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不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本项目所在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最近居民位于项目仓库南侧600m,不在本项目所在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本项目对现有仓库进行了改造以符合暂存废旧铅酸蓄电池的需要,地面改造为防腐、防漏、防渗地坪,封闭除了出入口之外的其他门窗,建设导流沟、堵截泄漏裙脚、事故应急池、电解液收集池、安装废气处理装置等。废物贮存地点设置有明显的安全标识。仓库窗户全部采用密闭不开启式窗,通过控制仓库门口断面风速来维持厂区内微负压状态,并设置通风系统和排气筒。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选址合理。

1.6.4与相关技术规范的相符性分析

1)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符

合性分析


1-8  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点相符性分析

规范要求

本项目具体情况

相符性分析

所有危险废物生产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本项目为利用原有建筑物改造而成的危险废物仓储区

符合

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本项目不涉及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

符合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相应标准的标签

周转箱及耐酸、耐腐容器粘贴有害标签

符合

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项目设置导流沟、收集池和事故池

符合

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项目厂区采取硬化地面措施,并做好严格防渗措施

符合

地址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 7 度的区域内

兰溪市地震烈度为 6 度,地质稳定

符合

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项目厂区附近无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等设施

符合

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废旧铅酸蓄电池仓库库内周边设置导流沟(沟净宽0.2m,净深 0.1m,坡度 1%),符合规范要求

符合

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 2mm 厚度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仓库地面采用耐酸水泥+环氧树脂+环氧地坪漆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同时,车间四周墙裙涂环氧树脂防渗。通过上述措施使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

符合

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堆放内室内,可做到防风、防雨、防晒

符合

危险废物产生着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 3

危险废物进出库均进行详细的登记,运输采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设单位将长期保存运营情况记录薄及厂区监控影像资料

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区设置警示标识牌

符合

2)本项目与《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符合性分析

1-9  HJ519-2009要点相符性分析

规范要求

本项目具体情况

相符性分析

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和运输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耐酸工作服、专用眼镜、耐酸手套等,防治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潜在影响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收集和运输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耐酸工作服、专用眼镜、耐酸手套等,同时定期检查,损坏及时予以更换

符合

贮存点应防雨,必须远离其他水源和热源

本项目租用仓库具有防雨功能,且远离水源和热源

符合

贮存点应有耐酸地面隔离层,以便于截留和收集废酸电解液

本项目仓库应设置耐酸水泥+环氧树脂+环氧地坪漆进行防渗、防腐处理

符合

应有足够的废水收集系统,以便溢出的溶液送到酸性电解液的处理站

项目仓库内设计建设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 1/5;同时仓库库内周边设置导流沟(沟净宽 0.2m,净深 0.1m,坡度 1%)

另外在仓库内设置 1 1.0m3的电解液收集池,用于收集废旧铅酸蓄电池电解液泄漏时电解液的收集,导流沟及电解液收集池均按要求做好防腐防渗并加盖板

符合

应只有一个入口,并且在一般情况下,应关闭此入口以避免灰尘的扩散

本项目只设一个入口,位于车间东侧,一般情况下此入口关闭

符合

应设有适当的防火装置

项目车间内按照要求设置防火装置

符合

作为危险品贮存点,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只允许专门人员进入贮存设施

本项目仓库按照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只允许专门人员进入仓库

符合

应设立负压排气系统

项目设置一套微负压排气系统(设置碱液喷淋装置,配套 1 15m 高排气筒)

符合

废铅酸蓄电池的暂时贮存设施可以销售单位库房作为暂存库,但暂存库的设计应符合上述安全防护要求,并防止电解液泄漏,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禁止将废铅酸蓄电池堆放在漏天场地,避免废铅酸蓄电池遭受雨淋水浸

本项目为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库,设计符合上述安全防护要求,并防止电解液泄漏,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废旧铅酸蓄电池用专用车辆运至厂区,存放于仓库内

符合

应避免贮存大量的废铅酸蓄电池或贮存时间过长,贮存点应有足够的空间,暂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d,长期贮存时最长不得超过1

本项目最大贮存量为10t,暂存最长贮存时间不超过 60d

符合

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过程应以环境无害化的方式运行,应在收集过程中采取以下防范措施,避免可能引起人身和环境危害的事故发生。(1)废铅酸蓄电池运输前,产生者应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合理包装,防止运输过程出现泄漏。不得擅自倾倒、丢弃废铅酸蓄电池中电解液。(2)废铅酸电池有电解液渗漏的,其渗漏液应贮存在耐酸容器中。拆装后的铅材料应包装后收集

本项目主要收集现有电池销售客户替换下来的废旧电池,本单位根据各客户的收集量,将一定数量的周转箱放置于各单位,用于电池临时容器,每日由本单位专用车辆定时收集周转箱及其内废电池,企业将完好的电池与破损电池区分安置,破损电池单独存放于耐酸、耐腐容器中,并贴上标识;运至厂区仓库暂存,最终交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本项目不涉及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加工、拆解等

符合

 

 


1.6.4“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项目符合《兰溪市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

2)环境质量底线

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造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3)资源利用上线

土地资源:本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利用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水资源: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用水量较小,当地自来水厂能够满足本项目的用水要求。

4)负面清单

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公司现有厂区内,属于环境优化准入区——西南部城镇与工业发展环境优化准入区。本项目选用的工艺装备均不属于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租赁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现有仓库,因此,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及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兰溪市位于浙中西部,地处钱塘江中游,金衢盆地北缘,属浙中丘陵盆地地区。市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13′04″,北纬29°05′41″。东北邻义乌市和浦江县,南接金华市,西与龙游县相连,北与建德市交界。东西长67.5km,南北宽38.5km,土地总面积1313.56km2。兰溪市区位于市域中部,为富春江上游的衢江、金华江、兰江的三江汇合处。市域东北距省会杭州市132km,东南距金华市23km。整个市区由溪东、溪西和马公滩组成。三片区隔江对峙,呈鼎立之势。

2、地形、地貌、地质

兰溪市在地质构造上属南岭淮地槽,位于江(山)绍(兴)深断裂北侧,常山褚大断裂横穿其间,构造单位属浙西钱塘台坳。由于在漫长的地质时期受多次地壳构造的影响,褶皱、断层十分发育,主要地质构造有华夏系、新华夏系和联合S型构造体系,地层以中生界陆相红层沉积岩为主,多为紫红色砂岩、粉砂岩和砾岩,河谷平原出露地层主要为第四系的冲积、沉积物。此外,由于构造运动复杂,岩浆、火山运动十分强烈,市域内火成岩的分布也颇为广泛。

市区附近的地层主要由第四纪全新统冲积层和白垩纪方岩组地层构成。兰江两岸及马公滩冲积平原,土壤剖面上层为耕作土,中层为亚粘土,下层为粘土,地基承载力一般大于15t/m2。但老城区有古河道分布,沿古河道地质情况比较复杂,淤泥层厚,对建筑稳定性有一定影响。市区范围内第四纪冲积层地基承载力一般超过20t/m2,白垩纪地层地基承载力更高,但紫红色砂页岩极易风化,表层为风化岩或风化土,承载力较低。市区范围内,无较大的冲沟、滑坡、岩镕分布,但在强烈榴皱地段,层理破碎,开挖后易发生塌方。

兰江两岩冲积层为松散岩类组成,地下水储量丰富,埋藏较浅,开采方便,但与地表径流联频繁,易受污染。市区东南丘陵和排岭一带,主要是红层裂隙潜水,浅部风化裂隙较发育,含水部位为粉砂岩、泥岩裂隙较发育地带。

兰溪地处金衢盆地北缘,为典型的丘陵河岩地貌。地貌类型以丘陵为主,占51.9%;平原次之,占34.7%;山地最少,占13.38%。地形格局大致呈东南和北部高,中间低,分别朝西南、东北开口的盆地状。市域山脉有金华山脉、龙门山脉、千里岗山脉和仙霞岭山脉四支,一般海拨多在400m以上。丘陵岗地分布于市域西南和东北部的墩头盆地,其中前者为金衢盆地的一部分,海拔为80m以下,多浅丘广谷;后者多丘陵岗地,海拔较高。市域中部为三江冲击而成的河谷平原,地势平坦,海拔在25-40m之间。

市区范围内除沿江两岸为冲积平原外,其余均为黄土丘陵地带,一般地形标高为30m左右(黄海高程)。城区内最高点大云山标高113.9m,黄土丘陵地带标高一般在50m左右,地面坡度大部分在10-20%之间,部分在10%以内。

项目所在地地势西高东低,东南沿衢江和东北部沿兰江为平原,中西部为低山浅丘与溪谷平原相间地形。

3、水文特征

兰溪市地处湿润的亚热带低山丘陵区,河流水系较为发育。全市河流属钱塘江水系,主要由三江、五溪组成。衢江、金华江、兰江合称三江。三江支流繁多,其中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有梅溪、甘溪、赤溪、渡海埠溪、马达溪,合称五溪。衢江境内长23.3km,金华江境内长20.5km

本项目最终纳污水体是兰江,由金华江、衢江汇合而成。兰溪位于兰江之首,即衢江和金华江汇合口。自兰溪往下至梅城即称兰江。梅城位于新安江和兰江的汇合口,梅城至闻家堰称富春江,闻家堰以下为钱塘江,总称钱塘江流域。

自富春江水库建成后,兰江水深常在2m以上,枯水期浅滩水位仍保持1.1米,通航60吨级船只,衢江和金华江分别可通航20-25吨级和6-12吨级船只。根据市区多年观测结果,在富春江水库1970年蓄水前(1952-1970年),兰江多年平均水位为24.40m,之后(1971-1985年)多年平均水位为25.19m,解放后最高水位(1955年)为35.35m,相当于百年一遇洪水,最低水位22.54m1967年)。历史上兰江多次发生洪峰,建国后超过警戒水位29.50m的有69次,超过危险水位31m的有21次。最大流量(1955年)为19500m3/s,多年平均流量为543m3/s,最大流速为3.9m/s

兰江属雨水补给型河流,流域内径流变化受降水影响。4月~6月的梅雨季节是兰江水的主要补给期;每年3月~8月为丰水期;2910月为平水期;11112月为枯水期。冬季少雨,但由于上游水库电站水出流补给兰江,出现了枯水期不枯的现象。兰江近十年最枯月平均径流量为84.3m3/s

4、气候气象

兰溪市属亚热带季风型湿润气候区,冬夏长、春秋短。冬季盛行北风,寒冷干燥。多晴朗天气;夏季盛行东南风,气候炎热。春秋两季是冬夏季风过渡季节,阴雨天较多。7~9月也受台风影响。兼具盆地气候和垂直分布特征。全年静风频率较高,主要气象参数如下:

5-1 兰溪市主要气象特征

地区

年平均

气温

极端最

高气温

极端最

低气温

平均无霜期

平均日

照时数

年平均相

对湿度

兰溪

17.4℃

41.3℃

-8.2℃

265d

1850~2000h

76

 

地区

年均降

雨量

年平均

蒸发量

年平均风速

年主导风向

静风频率

/

兰溪

1469.5m

1388.6m

1.7m/s

NNE

8.6%

/

5、土壤

兰溪市境内土壤主要有红壤、黄壤、岩性土、潮土和水稻土5个土类。其中红壤、岩性土各占总面积28%,具有很大改良潜力,水稻土约占总面积40%,对农业生产极为有利。

境内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植被类型多样,动植物资源丰富。山区植被有较明显的垂直分布特征。全市林业用地69760公顷,有林地55033.3公顷,2005年活立木蓄积量185.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9.48%

 

规划相符性分析

2.1 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判定

1、《兰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5年)

1)总则

规划期限

近期:2004~2010年,中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5年,远景:未来30~50年。

规划区范围

本次规划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市域规划,规划区范围为全市域行政区域范围,面积为1310.44km2;第二层次为中心城区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云山、兰江、上华、永昌、女埠、赤溪6个街道办事处的辖区及灵洞乡部分,面积400km2

2 市域规划

城镇产业布局:一心二区三带

一心即中心城区,是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

二区即经济开发区和轻工工业功能区,是全市发展第二产业的主要基地。

三带即三条经济发展带,分别为330国道沿线至高速公路游埠互通口经济带;47省道线经济带;中心城区至黄店沿线经济带。

城市化水平预测

市域总人口:近期68.8万人;中期71.3万人;远期80.8万人。

市域城镇人口:近期35万人;远期55.8万人。

城市化水平:近期51%;远期69%

城乡居民点等级规模结构

形成中心城区、重点城镇区、一般城镇区、一级中心村、二级中心村、基层村6个等级城乡居民点体系。

一级为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45万人;二级为游埠、梅江、诸葛、马涧4个重点镇,人口为2~3.5万;三级为香溪、黄店2个一般镇,人口规模1~1.5万人;四级为一级中心村,共30个,人口规模0.18~0.21万人。

根据《兰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5)以及《兰溪市游埠镇总体规划》(2013~2030),本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巨江公司现有厂区内,属于一心二区三带中的330国道沿线至高速公路游埠互通口经济带,建设项目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的建设和选址符合兰溪市及游埠镇总体规划要求。

本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巨江公司现有厂区内,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由兰溪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批注成立(见附件13),该工业园区为县级工业园区未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2 兰溪市游埠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符合性判定

1)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性

工业总体定位:以汽摩配为核心,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为基础。对纺织、化工产业升级改造,机会引入电子信息和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打造浙西南先进制造业重镇。

汽摩配产业:依托蓄电池为主的仪表电器类产业基础,重点发展蓄电池、火花塞、音响设备、车载电视、汽车仪表等高科技韩磊的汽摩电子产品。本项目属于汽车配件蓄电池行业属于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本项目为零土地技改项目不受限于规划空间管制。

2)游埠镇镇区用地规划符合性

 

 

1576484999

 

 
 
 

 

 

 

 

 

 

 

 

 

 


本项目西南方向有规划宗教用地区域,在企业卫生防护距离500米范围内。该宗教用地规划限制了企业优化提升改造项目的实施,兰溪市游埠镇人民政府已同意对该地块用地性质进行变更成非敏感用地,详见附件9

2.3 兰溪市环境功能区划

《兰溪市环境功能区划》(兰溪市人民政府,201612月)将兰溪市共划分为27个环境功能区,其中自然生态红线区7个,生态功能保障区3个,农产品安全保障区1个,人居环境保障区13个,环境优化准入区2个,环境重点准入区1个,其面积分别为131.2平方公里、634.63平方公里、416.16平方公里、57.66平方公里、51.2平方公里和22.1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比例分别为10%46.34%31.7%4.4%3.9%1.7%

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属于环境优化准入区——西南部城镇与工业发展环境优化准入区。

2.3.1 基本概况

游埠镇为国家重点镇和省级中心镇,游埠工业园区主要发展汽摩配、机械、棉纺织和食品产业为主的工贸基地,目前经济发展为小散规模,总体技术水平和竞争力不高,第三产业比重过低。

2.3.2 主导功能及目标

主导功能:工业集聚、城镇综合优化发展和污染物削减消纳。

环境质量目标: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Ⅲ类标准或达到相应的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或达到相应的大气环境功能区要求。

生态保护目标:建立环境优美的工业集聚区。

2.3.3 管控措施

强化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和排污总量污染削减,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鼓励企业进行本或转型升级。对区域内纺织印染、化工等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并对重点污染企业实施在线监测,并鼓励转产为低耗能无污染的产业;加强区域集中供热、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率;加快集聚区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科技含量;优化建成区功能格局,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经济,改善生态环境。

2.3.4 负面清单

工业区块内允许各类企业项目建设,但需严控三类企业数量和排污总量。凡属国家、省淘汰落后产能目录的项目,相关产业园区和工业功能区规定的禁入和限制类的工业项目,一律不得准入。

2.3.5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在该区负面清单之列,项目相关“三废”治理技术成熟可靠,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符合环境功能区的污染管控要求,符合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及当地主导(特色)产业要求,不属于负面清单范围,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兰溪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兰溪市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质量状况

3.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兰溪市环境监测站的数据,2018年兰溪市SO2NO2PM1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占标率分别为11.67%50.0%84.29%102.85%,除PM2.5超标外其余指标均未超出标准限值;SO2的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NO2的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PM10的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PM2.5的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CO的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和O3的第90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占标率分别为9.33%56.25%82.67%98.67%25.00%91.25%,均未超出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所在地兰溪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3-1 兰溪市2018年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μg/m3

标准值/μg/m3

占标率/%

达标

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7

60

11.67

达标

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14

150

9.33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0

40

50

达标

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45

80

56.25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59

70

84.29

达标

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124

150

82.67

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6

35

102.85

不达标

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74

75

98.67

达标

CO

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1000

4000

25.00

达标

O3

90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146

160

91.25

达标

根据《金华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十三五期间兰溪市减排目标为:二氧化硫在2015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削减25%,重大工程削减量为2705吨;氮氧化物在2015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削减25%,重大工程削减量为3667吨;VOCs2015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削减26%,重大工程削减量为2589吨。金华市十三五期间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重大工程为: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水泥行业清洁排放改造工程、工业锅炉清洁排放改造工程、工业锅炉煤改气、煤改电以及集中供热替代工程、小锅炉煤改气、煤改电、集中供热替代工程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工程。

水环境质量

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排放的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衢江,故未对纳污水环境进行现状监测,本环评引用兰溪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9年对纳污水体断面进行的常规监测资料进行评价,监测结果见表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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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布置图

3-2  2019年衢江洋港、横山断面水质常规监测结果统计   单位:mg/l

     污染物

断面

氨氮

CODMn

总磷

水质类别

洋港

范围

0.08-0.40

2.0-2.8

0.07-0.11

-Ⅲ类

均值

0.303

2.34

0.09

Ⅱ类

横山

范围

0.10-0.38

2.2-3.0

0.06-0.12

-Ⅲ类

均值

0.272

2.72

0.097

Ⅱ类

Ⅲ类水标准

≤1

≤6

≤0.2

/

由监测结果可知,2019年衢江水体水质较好,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功能区划要求。

声环境质量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噪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兰溪市监测站出具的检测报告(兰环监(2018)综字第014号)中监测数据。企业现有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厂界噪声≤65dBA)、夜间厂界噪声≤55dBA)。

3-3   项目场界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dB(A)

编号

测点位置

样品编号

昼间声级dBA

样品编号

夜间声级dBA

Leq

L10

L50

L90

Leq

L10

L50

L90

1

厂界东侧

18004-01

54.8

53

52

51

18004-09

42.9

44

41

38

2

厂界东侧

18004-02

53.0

54

53

52

18004-10

41.8

44

41

39

3

厂界南侧

18004-03

53.1

54

53

52

18004-11

42.7

45

41

38

4

厂界南侧

18004-04

54.5

58

52

51

18004-12

44.2

46

43

41

5

厂界西侧

18004-05

52.9

54

53

51

18004-13

42.0

44

41

40

6

厂界西侧

18004-06

55.3

53

53

52

18004-14

40.6

44

38

36

7

厂界北侧

18004-07

53.5

54

52

52

18004-15

39.1

41

38

36

8

厂界北侧

18004-08

52.0

52

52

51

18004-16

38.0

40

38

36

地下水环境质量

为了解项目拟建区域地下水体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引用《巨江电源制造公司及浙江巨江电源科技公司环境现状监测》中监测数据(监测报告:天量检测(2019)第1909202号)。具体监测结果如下。

3.1.1 监测点位

微信截图_20200317214653

3-1  地下水监测点位

3.1.2 监测项目

1、阴阳离子:K+Na+Ca2+Mg2+CO32-HCO3-Cl-SO42-的浓度。

2、基本水质因子:pH、挥发酚、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硫酸盐、铬(六价)、氨氮、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氟化物、总氰化物、铁、锰、HgPbCdAs

3.1.3 监测频次

进行一期(枯水期)监测,采样一次。

3.1.4 采样深度

监测井的深度尽可能超过已知最大地下水埋深以下1m,具体根据场地的地层结构采集、监测分析。

3.1.5 监测及分析方法

按《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1.6 监测结果

从表3-4可知,根据监测结果,区域内各监测因子指标可达到(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标准。

 

 

 

 

 

 

 

 

 

 

 


3-4   地下水监测结果(一)

测点

样品性状

pH

总硬度

溶解性总固体

碱度

高锰酸盐指数

氨氮

硝酸根

亚硝酸根

氟化物

氰化物

硫酸根

氯化物

氯化物

监测点位1

无色清

6.37

48.0

276

64.3

0.8

<0.025

4.64

0.083

0.214

<0.004

8.56

7.09

7.09

监测点位2

无色微浑

6.28

312

247

210

1.8

0.072

4.49

0.511

0.371

<0.004

106

84.0

84.0

监测点位3

浅黄清

6.73

427

278

150

1.2

0.424

6.75

0.033

0.192

<0.004

440

23.5

23.5

监测点位4

无色微浑

6.69

120

259

140

1.8

0.510

6.16

0.068

0.320

<0.004

11.2

8.24

8.24

监测点位5

无色清

6.83

118

236

111

<0.5

0.045

8.00

0.138

<0.006

<0.004

35.0

9.83

9.83

监测点位6

无色清

7.00

252

224

200

0.7

0.069

2.14

<0.016

0.396

<0.004

84.0

22.3

22.3

3-4   地下水监测结果(二)

测点

挥发酚

六价铬

菌落总数

总大肠菌群

监测点位1

<3×10-4

<2.4×10-4

<9×10-5

<4×10-5

0.0006

<0.004

0.02

<0.01

2.34

14.3

16.9

1.35

85

20

监测点位2

<3×10-4

<2.4×10-4

<9×10-5

6×10-5

0.0036

<0.004

0.05

0.03

4.01

49.1

100

14.8

74

20

监测点位3

<3×10-4

1.56×10-3

<9×10-5

<4×10-5

0.0006

<0.004

0.03

2.72

4.60

93.5

125

26.1

80

<20

监测点位4

<3×10-4

<2.4×10-4

<9×10-5

<4×10-5

0.0009

<0.004

0.16

0.02

4.93

17.4

38.7

5.06

82

<20

监测点位5

<3×10-4

<2.4×10-4

<9×10-5

<4×10-5

<0.0003

<0.004

0.12

0.02

3.28

17.7

38.8

4.83

82

20

监测点位6

<3×10-4

<2.4×10-4

<9×10-5

<4×10-5

0.0074

<0.004

0.04

<0.01

3.54

26.8

65.7

21.4

85

20

 

土壤环境质量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本报告引用《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土壤检测》中的现状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18119~10日。2019919日补测了周边土壤情况,引用《巨江电源制造公司及浙江巨江电源科技公司环境现状监测》中监测数据(监测报告:天量检测(2019)第1909202号)。

1)监测点位

本次土壤监测共设了8个点位,分别为1#行政楼、2#污水处理厂、3#生产区14#厂界南、5#固废区、6#生产区27#厂外18#厂外2,具体监测点位图见图5.7-1

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pH、汞、砷、镉、铜、铅、镍、挥发性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六价铬、氯甲烷和半挥发性有机物。

3)监测方法

pH值:土壤pH值的测定电位法 HJ 962-2018

阳离子交换量: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三氯化六氨合钴浸提-分光光度法 HJ 889-2017

容重:土壤检测第4部分:土壤容重的测定 NY/T 1121.4-2006

铜、镍: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3) 5.1

铅、镉: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汞、砷: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HJ 680-2013

六价铬:前处理方法:六价铬碱性消解法美国环保局EPA 3060A:1996分析方法:六价铬的测定比色法美国环保局EPA 7196A:1992

挥发性有机物(氯乙烯、1,1-二氯乙烯、反式-1,2-二氯乙烯、1,1-二氯乙烷、顺式-1,2-二氯乙烯、氯仿、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甲苯、1,1,2-三氯乙烷、四氯乙烯、氯苯、1,1,1,2-四氯乙烷、乙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1,1,2,2-四氯乙烷、1,2,3-三氯丙烷、1,4-二氯苯、1,2-二氯苯、氯甲烷、二氯甲烷):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半挥发性有机物(萘、二苯并(a,h)蒽、苯胺、硝基苯、䓛、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2-氯苯酚):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3

 

 

 

 

 

 

 

 

 

 

3-2    土壤检测点位示意图

 

具体监测统计结果见表3-56

3-5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统计结果(一)  单位:mg/kgpH除外

测点

样品性状

pH

阳离子交换量

容重

六价铬

氯乙烯

1,1-二氯乙烯

-1,2-二氯乙烯

1,1-二氯乙烷

巨江电源制造厂界外10-0.2m

褐色、干燥

7.56

16.5

1.10

32.6

9.2

0.36

0.078

7.46

2.56

22.0

<0.0010

<0.0010

<0.0014

<0.0012

巨江电源制造厂界外20-0.2m

红褐色、干燥

7.65

19.8

0.87

16.6

16.5

0.39

0.125

11.2

2.42

33.0

<0.0010

<0.0010

<0.0014

<0.0012

巨江电源制造厂界内10-0.2m

红褐色、干燥

7.92

18.6

0.88

8.96

37.9

0.03

0.086

9.60

1.89

15.9

<0.0010

<0.0010

<0.0014

<0.0012

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地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对应的标准要求。

  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声环境主要保护目标:厂址附近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

水环境主要保护目标:纳污水域衢江的类水体,地下水无开发利用计划。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3-6,分布见图3-3

3-6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内容

执行标准

相对厂

址方位

相对距

/m

备注

经度

纬度

大气

环境

西山王村

119°18'24.99"

29° 6'14.23

居住区

600户,191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西

510

/

游埠村

119°19'3.11"

29° 6'33.81

居住区

893户,2544

东北

740

/

洋港村

119°20′19.5″

29°6′18.9″

居住区

499户,1498

东北

1100

/

滕家圩村

119°20′33.4″

29°6′55.2″

居住区

346户,1186

东北

1900

/

九龙村

119°20′1.2″

29°7′15.3″

居住区

493户,1539

西北

2000

/

焦山村

119°19′35.3″

29°7′39.3″

居住区

670户,2042

西北

1680

/

洋埠村

119°20′21.3″

29°6′53.2″

居住区

576户,1561

东南

1420

/

邵家村

119°20′27.3″

29°6′9.23″

居住区

91户,264

东南

2200

/

茆头村

119°19'5.55"

29°5'20.79"

居住区

598户,1550

1250

/

下童

119°20′52.1″

29°7′23.5″

居住区

363户,1174

西南

2230

/

童村

119°20′56.9″

29°7′18.9″

居住区

500户,1318

东南

2510

/

地表水

衢江

/

/

水体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 类水标准

东北

1400

/

/

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类标准

1

3-3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评价适用标准

 

 

 

 

 

 

 

 

 

 

 

 

4.1 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

本项目位于环境优化准入区——西南部城镇与工业发展环境优化准入区,该区域所在地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硫酸雾环境空气质量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相应标准,详见表 4-1

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3

污染因子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SO2

1小时平均

0.5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0.15

年平均

0.06

NO2

1小时平均

0.20

24小时平均

0.08

年平均

0.04

PM10

24小时平均

0.15

年平均

0.07

PM2.5

24 小时平均

0.075

年平均

0.035

CO

1 小时平均

10

24 小时平均

4

臭氧

日最大8小时平均

0.16

1小时平均

0.2

硫酸雾

1小时平均

0.3

HJ2.2-2018附录D

24 小时平均

0.1

2)水环境

根据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III 类水标准,详见表4-2

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 无量纲

污染物

pH

溶解氧

高锰酸

盐指数

CODCr

BOD5

NH3-N

TP

III类标准值

6~9

≥5

≤6

≤20

≤4

≤1.0

≤0.2

污染物

总氮

氰化物

氟化物

挥发酚

III类标准值

≤1.0

≤0.2

≤1.0

≤0.005

≤1.0

≤1.0

≤0.05

污染物

硫化物

LAS

总大肠菌群

石油类

六价铬

III类标准值

≤0.005

≤0.2

≤0.2

≤10000/L

≤0.05

≤0.05

≤0.0001

污染物

 

 

 

 

 

 

III类标准值

≤0.05

 

 

 

 

 

 

3)声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详见表4-3

4-3  声环境质量标准

类别

标准限值dB(A)

昼间

夜间

3

65

55

    4)地下水

根据项目拟建地的功能及当地环保部门的意见,地下水参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类标准,有关参数的标准限值详见表4-4

4-4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类别

pH

总硬度CaCO3

氯化物

耗氧量CODMn法,以O2

氨氮

硝酸盐

N

硫酸盐

III

6.5~8.5

≤450

≤250

≤3.0

≤0.5

≤20.0

≤250

类别

总大肠菌群

MPN/100mLCFU/100mL

菌落总数

CFU/mL

亚硝酸盐

(以N计)

挥发性酚类

(以苯酚计)

溶解性总固体

氟化物

铬(六价)

III

≤3.0

≤100

≤1.00

≤0.002

≤1000

≤1.0

≤0.05

类别

/

III

≤0.3

≤0.1

≤0.005

≤0.01

≤0.01

≤0.001

/

5)土壤

项目所在地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详见表4-5

                   4-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kg

序号

污染物项目

CAS编号

筛选值

管制值

第二类用地

重金属和无机物

1

7440-38-2

60

140

2

7440-43-9

65

172

3

铬(六价)

18540-29-9

5.7

78

4

7440-50-8

18000

36000

5

7439-92-1

800

2500

6

7439-97-6

38

82

7

7440-02-0

900

2000

挥发性有机物

8

四氯化碳

56-23-5

2.8

36

9

氯仿

67-66-3

0.9

10

10

氯甲烷

74-87-3

37

120

11

1,1-二氯乙烷

75-34-3

9

100

12

1,2-二氯乙烷

107-06-2

5

21

13

1,1-二氯乙烯

75-35-4

66

200

14

-1,2-二氯乙烯

156-59-2

596

2000

15

-1,2-二氯乙烯

156-60-5

54

163

16

二氯甲烷

75-09-2

616

2000

17

1,2-二氯丙烷

78-87-5

5

47

18

1,1,1,2-四氯乙烷

630-20-6

10

100

19

1,1,2,2-四氯乙烷

79-34-5

6.8

50

20

四氯乙烯

127-18-4

53

183

21

1,1,1-三氯乙烷

71-55-6

840

840

22

1,1,2-三氯乙烷

79-00-5

2.8

15

23

三氯乙烯

79-01-6

2.8

20

24

1,2,3-三氯丙烷

96-18-4

0.5

5

25

氯乙烯

75-01-4

0.43

4.3

26

71-43-2

4

40

27

氯苯

108-90-7

270

1000

28

1,2-二氯苯

95-50-1

560

560

29

1,4-二氯苯

106-46-7

20

200

30

乙苯

100-41-4

28

280

31

苯乙烯

100-42-5

1290

1290

32

甲苯

108-88-3

1200

1200

33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108-38-3

106-42-3

570

570

34

邻二甲苯

95-47-6

640

640

半挥发性有机物

35

硝基苯

98-95-3

76

760

36

苯胺

62-53-3

260

663

37

2-氯酚

95-57-8

2256

4500

38

苯并[a]

56-55-3

15

151

39

苯并[a]

50-32-8

1.5

15

40

苯并[b]荧蒽

205-99-2

15

151

41

苯并[k]荧蒽

207-08-9

151

1500

42

218-01-9

1293

12900

43

二苯并[a,h]

53-70-3

1.5

15

44

茚并[1,2,3-cd]

193-39-5

15

151

45

91-20-3

70

700

注:具体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检测含量超过筛选值,但等于或者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水平的,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土壤环境背景值可参见附录A,即表2.3.2-5

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详见表4-6

4-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

执行标准

排气筒(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mg/m3

硫酸雾

45

15

1.5

周界外最高浓度点

1.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配套的厌氧等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入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衢江,详见表4-7

4-7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排放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

pH

COD

SS

氨氮

总磷

总氮

接管标准

6-9

450

300

35

4

45

排放标准

6-9

50

10

58

0.5

15

注:括号外数字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字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详见表4-8

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3

65

55

4)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总量控制指标

总量控制因子及建议指标如下所示:

4-9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考核)建议指标(t/a

种类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接管考核量

进入环境量

废气

有组织

硫酸雾

0.00251

0.002259

/

0.000251

无组织

硫酸雾

0.000132

0

/

0.000132

废水

生活

污水

废水量

102.4

0

102.4

102.4

COD

0.0307

0

0.0307

0.0051

SS

0.0205

0

0.0205

0.0010

NH3-N

0.0031

0

0.0031

0.0005

TN

0.0041

0

0.0041

0.0015

TP

0.0003

0

0.0003

0.0001

固废

废碱液

0.0393

0.0393

/

0

废电解液

1.4

1.4

/

0

废劳保用品

0.1

0.1

/

0

废拖把及废抹布

0.1

0.1

/

0

生活垃圾

0.96

0.96

/

0

(1)废水:本项目水污染物考核量为:废水量102.4t/a,污染物接管考核量COD0.0307t/aSS0.0205t/aNH3-N0.0031t/aTN0.0041t/aTP0.0003t/a最终排放量:废水量102.4t/aCOD0.0051t/aSS0.001t/aNH3-N0.0005t/aTN0.0015t/aTP0.0001t/a,总量在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平衡。

(2)废气:硫酸雾0.251kg/a(有组织废气);硫酸雾0.132kg/a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和处置,固废实现排放,无需申请总量。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

一、施工期

(一)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利用已建成仓库,施工内容主要为地面防渗、导流沟、事故池修建等。

5-1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二)施工期污染源强分析

1)环境空气污染源分析

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有施工粉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

施工扬尘来自于地基处理、装修和室外建筑施工等环节,地基处理、装修是库房内施工,因此污染物排放量较少。施工扬尘应严格执行《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以及《金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金华市人民政府 57 号令)的相关规定实行绿色施工

施工机械废气和车辆废气排放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COTHC等,运输车间间断运行,项目在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情况下,可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

2)废水污染物分析

项目租赁已建仓库,后期施工主要为地面防渗工程,基本不产生施工废水。

施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场地的生活设施处理。

3)噪声污染物分析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

4)固废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两类。

施工建筑垃圾: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建筑装修材料

主要包括混凝土、碎砖等。

 生活垃圾: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各种建筑垃圾等。生活垃圾以人均每天产生0.3kg计算,施工期施工人员约10人,则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约3kg/d,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营运期

(一)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废旧铅酸蓄电池只进行收集、暂存,不涉及电池拆解及后续加工活动。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暂存流程及产污情况见图5-1

QQ图片20190605155244 

 

 

 

 

 

 

 

 

 

 

 

 

 

 

 


5-1  废铅酸蓄电池收集、暂存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说明:

1)收集、运输:本项目收集的铅酸蓄电池主要源于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等。铅酸蓄电池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其他废物(HW49)。

2)称重:运输车辆进出厂均需称重计量并记录。

3)装卸、分拣:运输车辆进厂称重后,在厂内装卸区进行装卸,将废旧铅酸蓄电池卸至分拣区,期间若发现铅酸蓄电池破损,则将破损的铅酸蓄电池分拣出,立即转至破损铅酸蓄电池暂存区,并做好记录。

4)暂存:分拣出的完好电池放入周转箱暂存至完好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区;破损的电池放入耐酸、耐腐容器暂存至破损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区。

5)装车外运:当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达到一定数量时,满足运输公司发货车辆额定载重后及时安排转移至下游接收单位并做好登记工作,其运输委托专业危险品运输公司(具有专业危险品运输营运资质)完成。

6)接收单位:建设单位已于下游处置单位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字处置协议。项目实施后,要求企业应填报转移计划及转移联单,建立收集、贮存、转移台账,相关材料定期报备当地环保部门,不得违规转移。此外,建议建设单位在环保主管部门报备接收单位材料时,应附相关接收单位的接收能力说明材料,确保接收单位有足够的处置能力,避免危险废物非法处置。

(二)营运期污染源强分析

1、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状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及碱液喷淋装置产生的废气吸收液,废气吸收液作为危废处置。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加工,车间地面采用抹布和拖把擦拭,无地面冲洗废水,废旧铅酸蓄电池装卸区位于仓库内,不得露天装卸,因此不考虑初期雨水情况,同时本项目运输车辆不在项目所在厂区内进行清洗,则无车辆清洗废水产生。

(1)废碱液

本项目硫酸雾废气采用碱喷淋装置处理,碱液含量为10%,处理硫酸雾约2.26kg/a,硫酸与氢氧化钠质量比为98:80,则需要碱液约3.7kg/a,则供使用喷淋水37kg/a(含碱液),则废气吸收液产生量39.26kg/a(约0.0393t/a)。废气吸收液已与酸雾中和,偏碱性,该部分废碱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生活污水

本项目职工人数1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本项目员工用水量按40L/·班计,则生活用水量为128t/a,生活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102.4t/a。各污染物浓度为COD 300mg/LSS 200mg/LNH3-N30mg/LTN40mg/LTP3mg/L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情况具体见表5-1

5-1  本项目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类别

废水量t/a

污染物名称

产生情况

处理方式

接管排放情况

最终排放量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t/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a

浓度(mg/L)

排放量(t/a)

生活

污水

102.4

COD

300

0.0307

化粪池

300

0.0307

50

0.0051

SS

200

0.0205

200

0.0205

10

0.0010

NH3-N

30

0.0031

30

0.0031

5

0.0005

TN

40

0.0041

40

0.0041

15

0.0015

TP

3

0.0003

3

0.0003

0.5

0.0001

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5-2

 

 

 

 


5-2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

2、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项目收集暂存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如有电解液渗漏现象,渗漏的电解液及时收集暂存在专用具盖耐酸、耐腐容器中,并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项目回收的完好的废电池和破损的废电池分开处置,破损废电池封闭后存放于专用的具盖耐酸、耐腐容器内,及时外运。则项目建成投运后,正常情况下,无暂存的铅酸蓄电池泄漏的电解液挥发产生的硫酸雾排放,仅在破损的废铅酸蓄电池处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硫酸雾。则项目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装卸区产生的扬尘、叉车尾气以及破损废旧铅酸蓄电池处置过程中产生少量的硫酸雾。

装卸过程中扬尘

本项目废电池装卸区在室内,装卸过程由于车辆进出容易产生一定的扬尘,同时废电池表面有时会累积少量扬尘,在搬运过程中易产生扬尘,但一般此类铅尘产生量不大,且由于装卸区在室内,扬尘主要集中在厂房内。企业加强车间内部保洁,地面灰尘及时清扫,定期用拖把擦拭,内部集中通排风,对外环境影响不大。本环评不予具体量化分析。

叉车尾气

本项目废旧铅酸蓄电池的进、出场地的堆放过程需用防爆叉车等运输设备,采用柴油驱动,作业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柴油废气,其主要污染因子为 COHCNOxSO2等,仓库内的叉车燃油废气通过机械通风方式排出库外,区域内行驶的叉车燃油废气采用自然扩散方式;废气呈现排放量小、间歇性、短期性及流动性的特点。车间窗户全部采用密闭不开启式窗,设置通风系统和排气系统,叉车燃料燃烧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不对汽车尾气进行定量分析。

完好废电池贮存区废气

项目收集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为各社会产生点更换下来的完整废电池,密封性较好且经专用车辆运至本项目贮存区,一般不会对电池造成创伤,但在正常贮存过程中部分电池可能存在密封阀不严实或壳体轻微开裂,导致电解液中极少量硫酸雾产生,经厂区完整电池贮存区内抽排风系统后外排。由于项目电池存放严格按照电池完整性进行分区存放,完整区存在密封阀不严实或壳体轻微开裂概率极低,产生硫酸雾废气极少,因此本评价不对完整电池贮存区废气进行定量分析。

该贮存区只设一个出入口且正常情况下保持关闭,仅在货物进出时短时间开放,减少废气无组织逸散。同时设置微负压排风系统,该处废气与破损废电池贮存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放,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④破损废电池贮存区废气

废铅酸蓄电池在非正常工况下会导致含硫酸的电解液及少量铅泥泄漏,废铅酸蓄电池发生泄漏后立即采用拖把、抹布擦拭处置,清理电解液及铅泥,电解液为硫酸液,在处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硫酸雾,铅泥无挥发性,故废铅酸蓄电池发生泄漏后的主要污染因子为硫酸雾。根据相关企业的运行经验,此类破损的发生频率平均为10/月,即年发生120 次。

发生泄漏后,电解液经导流沟收集转移至耐酸、耐腐容器中,该过程会有少量酸雾挥发,泄漏面积平均为1m2,本次评价电池从破损到处置结束按20min计算,根据《环境统计手册》(方品闲等著,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酸液蒸发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Gz=M×0.000352+0.000786×V×P×F

式中:Gz液体挥发量(kg/h);

M:液体分子量,g/mol

V:蒸发液体表面空气流速,m/s,以实测数据为准,无条件时,查表一般取0.2-0.5,本报告取0.3m/s

P:相应于酸液温度下的空气中的蒸汽分压,mmHg,项目电解液浓度约40%温度为20℃,经查P=9.84mmHg

F:液体蒸发面表面积,取1.0m2

酸雾产生计算参数详见表5.2

5-2   酸雾产生计算参数表

参数

M

Vm/s

PmmHg

Fm2

Gzkg/h

G硫酸雾

th

Qkg

数值

98

0.3

9.84

1.0

0.567

0.067

0.33

0.022

注:Gz 硫酸雾=Gz-G20℃时水质内群的蒸发量为 0.5L/m2·h

经计算本项目每次电池破损泄漏,酸雾挥发量为0.022kg,则硫酸雾产生量为2.642kg/a。本项目破损废电池贮存区只设一个入口,一般情况下关闭,风机风量为3000m3/h,项目硫酸雾经微负压收集后(收集效率95%),通过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有极少量的硫酸雾通过出入口无组织散逸,则无组织散逸量0.132kg/a

项目车间内废气处理装置(碱液喷淋装置)正常启用时间为40h/a,如遇突发状况(酸

雾报警器发生警报)会立即启用,以避免车间内酸雾浓度过高及无组织排放超标情况。正常情况下,车间内酸雾量较小,废气处理装置每隔几天开启一次。

本项目对破损铅酸蓄电池的处置方式为将破损的电池置于耐酸、耐腐容器中,最终连同容器一起转移外运。滴落在地面的电解液、铅泥用抹布、拖把等擦拭,擦拭后产生的废抹布及废拖把等作为危险固废处置。

分拣区废气

本项目收集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入厂时,需进行分拣,分拣出的破损废旧铅酸蓄电池立即送至破损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区,此过程时间较短,硫酸雾产生量较小,本次评价不做定量分析。

该区域与破损废电池贮存区紧邻,共用一个出入口,且设置通道,正常情况下出入口和通道保持关闭。该出入口仅在货物进出时短时间开放,通道仅在分拣货物时开放,确保分拣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破损废电池贮存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

放,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5-3

5-3  本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污染源

废气量(m3/h)

污染物

名称

产生状况

治理

措施

去除率%

排放状况

排放源参数

排放方式及去向

浓度(mg/m3)

速率

(kg/h)

产生量

(kg/a)

浓度(mg/m3)

速率(kg/h)

排放量(kg/a)

高度(m)

直径(m)

温度(℃)

破损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区

3000

硫酸雾

20.92

0.063

2.51

碱液

喷淋

90

2.092

0.0063

0.251

15

0.3

25

间歇、达标高空排放

5-4  非正常情况下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污染源

排气筒参数

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事故原因

排放时间

破损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区

15m

硫酸雾

20.92

0.063

废气处理装置故障,处理效率降为零

20min

本项目无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5-5

5-5  本项目无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污染源

污染源名称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kg/a

面源面积(m2

面源高度(m)

车间

硫酸雾

0.003

0.132

500

6

注:车间内设有酸雾泄漏报警器 1 套,用来显示泄漏酸雾浓度值,当探测气体的浓度达到预置报警值时,控制器立即发出声光报警,同时可以驱动排风、切断管道、启动喷淋系统,防止发生爆炸、中毒事故、车间内酸雾无组织排放浓度超标。

 

 

 

 

 


3噪声产生及排放情况

根据项目作业流程产污分析,并比较同类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营运期的噪

声污染源主要有:装卸过程噪声约80dB(A),车辆运行噪声约80dB(A),排风系统噪声约85dB(A)

 4固体废物及排放状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碱液、废电解液、废劳保用品、废拖把及废抹布。

生活垃圾:本项目职工人数10人,排污系数按0.3kg/p.d计算,年工作日32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96t/a

废碱液:本项目硫酸雾处理过程产生废碱液,废碱液产生量为0.03t/a,废碱液收集

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电解液:废铅酸蓄电池在厂区内装卸及仓储过程中,发生破损产生废电解液。铅酸蓄电池内电解液的比例约为7%,破损电池电解液泄漏是偶然发生的,预计铅酸蓄电池发生泄漏概率为 1‰,假设发生泄漏时电池内电解液全部泄漏,项目贮存区中转贮存量约5t/a,则电解液产生量约3.5t/a,破损电池均放置于专用耐酸、耐腐容器中,正常工况时泄漏电解液不会流出,耐酸、耐腐容器与破损铅酸蓄电池一起送至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不得自行处置。

废劳保用品: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员工装卸废旧铅酸蓄电池需穿戴劳保用品,主要为

防腐手套、防护服等。防护服和手套等定期更换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劳保用品产生量约为0.1t/a

废拖把及废抹布:破损铅酸蓄电池均放置于专用耐酸、耐腐容器中,容器破裂或翻到发生废旧铅酸蓄电池电解液泄漏时,地面不用水进行清理,散落在地面的废物用干抹布和干拖把擦拭,废抹布、废拖把年产生量约 0.1t/a。由于本项目废拖把、废抹布等会沾染一些废酸等污染物,故不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豁免废物,本项目废拖把及废抹布作为危废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表5-6

 

 

 

 


5-6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固体废物

名称

属性

产生

环节

形态

主要

成分

危险特性鉴别方法

危险特性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产生量

(t/a)

1

废电解液

危险废物

存储

液态

废酸、铅等

《国家危险 废物名录》 (2016 )

T

HW31

421-001-31

1.4

2

废劳保用品

生产

固态

布料、废酸、铅等

T/In

HW49

900-041-49

0.1

3

废拖把及废抹布

地面清洁

固态

布料、废酸、铅等

T/In

HW49

900-041-49

0.1

4

废碱液

废气处理

液态

碱、水等

C

HW35

900-352-35

0.0393

5

生活垃圾

生活

垃圾

员工生活

固态

废纸等

/

/

/

0.96

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见表5-7

5-7  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产生量

(t/a)

产生

环节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危险

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电解液

HW31

421-001-31

1.4

存储

液态

废酸、铅等

酸、铅

T

项目设置危废暂存库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暂存;危险废物定期清运;由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不相容的废物不得混合或合并存放,若不相容需分区存放,容器需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

2

废劳保用品

HW49

900-041-49

0.1

生产

固态

布料、废酸、铅等

酸、铅

T/In

3

废拖把及废抹布

HW49

900-041-49

0.1

地面清洁

固态

布料、废酸、铅等

酸、铅

T/In

4

废碱液

HW35

900-352-35

0.0393

废气处理

液态

碱液

碱液

C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种类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浓度mg/m3

产生量

kg/a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

kg/a

排放

去向

大气污染物

有组织

硫酸雾

20.92

2.51

2.092

0.0063

0.251

15m排气筒

无组织

硫酸雾

--

0.132

--

0.003

0.132

大气

种类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废水量t/a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

t/a

排放

去向

废水污染物

生活

污水

COD

102.4

300

0.0307

300

0.0307

接管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

SS

200

0.0205

200

0.0205

NH3-N

30

0.0031

30

0.0031

TN

40

0.0041

40

0.0041

TP

3

0.0003

3

0.0003

种类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t/a

处置量

t/a

综合利用量t/a

外排量

t/a

备注

固废

生产

废碱液

0.0393

0.0393

0

0

暂存厂区,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理置

废电解液

1.4

1.4

0

0

废劳保用品

0.1

0.1

0

0

废拖把及废

抹布

0.1

0.1

0

0

生活

生活垃圾

0.96

0.96

0

0

环卫清运

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为运输噪声、装卸过程噪声、设备运行噪声。排风系统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严禁鸣笛、汽车进出厂时减速,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实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其他

生态

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及文物古迹等特殊保护对象,环境污染主要是生活污水以及少量固废等,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对生态造成的影响较小。

 

 

 

 

 

 

 

 

 

 

 

 

 

七.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机械排放废气、各种物料运输车辆汽车尾气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工程在加强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情况下,可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对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由少量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组成。施工期须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同时评价要求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等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现有设施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控制废水外排对地表水体的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为室内作业,施工场地内机械设备较少,施工内容比较简单,主要为防渗层的土方施工及场地的防渗工程,其噪声影响值较小,基本可以保证厂界噪声值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机械设备,且严禁夜间施工,将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间施工噪声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将会消失。

4.      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和少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等。其中建筑垃圾采取有计划的堆放,分类处置、综合回收利用后,按当地环保及城建部门要求外运集中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清运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废水的排放总量约为102.4m3/a,生活污水经厂内厌氧等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建成后,厂区所排废水水质、水量均符合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造成冲击。

1)评价等级确定

7-1  地表水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 Q/m3 /d;

水污染物当量数 W/(无量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 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A

直接排放

Q<6000

三级B

间接排放

建设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送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B。因此无需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需对污染物排放量及相关信息进行核算。

2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

 

 

 

 

 

 

 

 

 

 

 


7-2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废水类别a

污染物种类b

排放去向c

排放规律d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编号(f)

排放口设置是否满足要求(g)

排放口类型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e)

污染治理 设施工艺

1

生活

污水

CODSSNH3-NTPTN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连续排放、流量稳定

--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化粪池

1#

R

£

R企业总排

雨水排放

清净下水排放

温排水排放

车间或车间处理设置排放

a 是指产生废水的工艺、工序,或废水类型的名称。

b 指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类型,以相应排放标准中确定的污染因子为准。

c 包括不外排;排至场内综合污水处理站;直接排入海域;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直接进入污灌农田;进入地渗或蒸发地;进入其他单位;工业废水处理厂;其他(包括回用等)。对于工艺、工序产生的废水,不外排指全部在工序内 部循环使用,排至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指工序废水经处理后排至综合处理站。对于综合污水处理站,不外排指全厂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放。

d 包括连续排放、流量稳定;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规律,且不属于周期性规律;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属于冲击性排放; 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稳定;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 但有规律,且不属于非周期性规律;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属于冲击型排放;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e 指主要污水处理设名称,如综合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

f 排放口编号可按地方环境管理部门现有编号进行填写或由企业根据国家相关编号进行填写。

g 指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3)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

7-3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a

废水排放量(t/a)

排放

去向

排放

规律

间歇排放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b)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

1

1#

119°18’55’’

29°6’8’’

0.01024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连续排放、流量稳定

--

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

COD

SS

NH3-N

TN

TP

50

10

58

15

0.5

a对于排至厂外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排放口,指废水排出厂界处经纬度坐标。

b指厂外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名称,如 XX 生活污水处理厂、XXX 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等。

4)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

7-4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废水排放量(t/a)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mg/L

日排放量/t/d

年排放量/t/a

1

1#

0.01024

COD

SS

NH3-N

TN

TP

300

200

30

40

3

0.0000959

0.0000641

0.0000097

0.0000128

0.0000009 

0.0307

0.0205

0.0031

0.0041

0.0003

全厂排污口合计

COD

0.0307

SS

0.0205

NH3-N

0.0031

TN

0.0041

TP

0.0003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排放源强

本项目硫酸雾收集后经碱洗涤塔吸收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7-5  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点源)

污染源名称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

排气筒参数

年排放小时数/h

排放

工况

排放速率/kg/h

经度

纬度

高度/m

内径/m

流速/m/s

温度/℃

FQ1

119.313943

29.101358

2

15

0.3

12.87

25

40

正常

排放

硫酸雾

0.0063

7-6  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矩形面源)

编号

名称

面源起点坐标

面源海拔高度/m

面源长度/m

面源宽度/m

与正北向夹角

面源有效排放高度/m

排放工况

排放速率/kg/h

X

Y

1

车间

119.313850

29.101354

2

50

30

0

6

正常工况

硫酸雾

0.003

2)大气评价等级的确定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5.3 节工作等级的确定方法,结合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附录 A推荐模型中的 AERSCREEN 模式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1Pmax  D10%的确定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

义如下:

Pi——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 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 1h 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

C0i——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

2)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7-7  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评价

Pmax≧10%

二级评价

1%≦Pmax<10%

三级评价

Pmax<1%

3)污染物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

污染物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见下表:

7-8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

评价因子

平均时段

标准值/(μg/m3)

标准来源

硫酸雾

1小时值

300.0

HJ2.2-2018附录D标准

4)污染源参数

主要废气污染源排放参数见下表:

7-9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备注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城市

当项目周边 3km 半径范围内一半以上面积属于城市建成区或规划区时,选择城市,否则选择农村。本项目位于城镇工业区。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67

/

最高环境温度

40.5

/

最低环境温度

-8.0

/

土地利用类型

城市

/

区域湿度条件

湿润

浙江地区湿度条件为湿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

地形数据分辨率/m

50

/

是否考虑岸边熏烟

考虑岸边熏烟

/

岸线距离/km

/

/

岸线方向

/

/

         

5)预测结果

本项目预测结果见下表。

7-10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下风向距离(m

硫酸雾

浓度(ug/m3)

占标率(%)

50

0.25179

0.08

75

1.1701

0.39

100

1.5298

0.51

125

1.5891

0.53

150

1.5323

0.51

175

1.4329

0.48

200

1.3198

0.44

250

1.1070

0.37

300

0.9331

0.31

350

0.79592

0.27

400

0.68759

0.23

450

0.60106

0.20

500

0.53098

0.18

600

0.42555

0.14

700

0.35095

0.12

800

0.29748

0.10

900

0.25969

0.09

1000

0.22921

0.08

2000

0.095408

0.03

2500

0.070943

0.02

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

1.5915

0.53

D10%最远距离

0

0

7-11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下风向距离(m

硫酸雾

浓度(ug/m3)

占标率(%)

50

1.399

0.47

75

1.4336

0.48

100

1.3215

0.44

125

1.1681

0.39

150

1.0227

0.34

175

0.8968

0.30

200

0.79206

0.26

250

0.63153

0.21

300

0.51682

0.17

350

0.43242

0.14

400

0.36894

0.12

450

0.31964

0.11

500

0.2803

0.09

600

0.2263

0.08

700

0.1851

0.06

800

0.1553

0.05

900

0.13289

0.04

1000

0.11552

0.04

2000

0.04551

0.02

2500

0.03364

0.01

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

1.4484

0.48

D10%最远距离

0

0

7-12  评价等级表

污染源名称

评价因子

评价标准(ug/m3)

Cmax(ug/m3)

Pmax%

D10%m

FQ1

硫酸雾

300

1.5915

0.53

/

车间

硫酸雾

300

1.4484

0.48

/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Pmax值为0.53%Cmax1.5915μg /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8.1.2,本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AERSCREEN的计算结果,污染源贡献浓度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规定的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

    Qc/Cm=[(BLC+0.25R2)0.05LD]/A 

式中:Cm——标准浓度限制;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位等效半径,mR=(S/π)0.5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A、BCD为计算系数,根据所在地区近五年来平均风速(3.7m/s)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源构成类别查询,分别取 4700.0211.850.84

根据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排量,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7-13

7-13  大气污染源卫生防护距离计算表

污染源类型

污染物

面源参数(m

排放速率(kg/h)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m)

卫生防护距离(m)

长度

宽度

高度

车间

硫酸雾

50

30

6

0.003

0.534

50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需以车间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实地调查,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学校、医院等保护目标,今后该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设备噪声、交通噪声、货品装卸及突发噪声等,噪声源强度在80-85dB(A)

本次评价采用整体声源法进行测算。该方法的基本思想是将各个生产车间视作一个声源,故称整体声源。预先求得其声功率级LW,然后计算声传播过程中各种因素造成的衰减Σai,再求得预测受声点P的噪声级LP。整体声源的声功率级和受声点的噪声级可分别由下面的公式求得。预测计算时,声波在传播过程中只考虑屏障衰减,即:

Lp=LwΣai

式中:Lp—受声点的声级,dB

Lw—整体声源的声功率级,dB

∑Ai—总衰减量,dB∑Ai=Ad+Aa+Ab

整体声源的声功率简化换算模式:

Lw=Lpt+10lg2S

式中:Lpt—整体声源周围平均声压值,dB

S—生产车间面积,m2

受声点声级计算模式:

Lp=Lpt+10lg2S)-AdAaAb

式中:Ad=10lg2πr2距离衰减;

Aa=10lg1+1.5×10-3r附加衰减;

Ab=10lg3+20N屏障衰减;

r—整体声源的中心到受声点的距离,m

N—菲涅耳数。

本次预测计算整体噪声源对厂界周围各受声点的声级贡献,预测受声点与现状监测点重合。拟建项目库房的平均噪声级根据类比调查确定,库房的墙体平均隔声量取20dB(A)噪声在户外传播衰减只考虑距离衰减和空气吸收衰减,其它因素的衰减如屏障衰减、地面效应、温度梯度等衰减均作为工程的安全系数而不计。

7-14  项目厂房整体噪声源特性  单位:dBA

整体噪

声源

整体声源声功率dBA

至厂房外声源声功率dBA

声源与厂界的距离(m

西

仓库

87.1

67.1

10

30

5

6

7-15  本项目各整体噪声源影响预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点

西

传至厂界的噪声贡献值

39.1

29

35.1

51.5

环境本底

昼间

58

54

55

54

叠加本底后

昼间

58.1

54.0

55.1

55.9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注: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由上表可知,通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后,本项目噪声源噪声到达各厂界后,四侧厂界的昼间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不会造成区域声环境功能的下降。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电解液、废劳保用品废拖把及

废抹布、废碱液。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方式见表7-16

7-16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序号

固体废物

名称

属性

产生环节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产生量

(t/a)

利用处置

方式

利用处置单位

1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生活

/

/

0.96

环卫清运

环卫部门

2

废电解液

危险废物

存储

HW31

421-001-31

1.4

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有资质危废单位

3

废劳保用品

生产

HW49

900-041-49

0.1

4

废拖把及废

抹布

地面清洁

HW49

900-041-49

0.1

5

废碱液

废气处理

HW35

900-352-35

0.0393

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总量约为2.5993t/a,其中危险固废的量为 1.6393t/a,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应遵循分类收集和处置利用的原则,具体处置方式如下:

危险固废:核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电解液属于“HW31 类危险废物,废物代

421-001-31,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版、废铅膏和酸液;废气吸收液含有

碱等物质,属于“HW35 废碱,废物代码 900-352-35,使用碱进行清洗产生的废碱液

废劳保品、废拖把及废抹布含有布料、塑料、废酸、铅等物质,属于“HW49 类危险废物,

废物代码 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

附介质;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1)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的混放

对环境的影响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若混放在一起,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可

能会被危险废物的毒性传染,成为危险废物,企业危险废物量会增加。混放在一起的固

废,若作为一般工业固废或生活垃圾处理,则在处理过程中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将会对

环境造成影响。若全部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则会增加企业的危险废物处理成本,增加危

险废物处置单位的压力。因此,为防止以上污染影响发生,要求企业固废分类收集、贮

存、处理。

2)包装、运输过程中散落、泄漏的环境影响

危险废物在包装、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散落、泄漏,将会污染运输沿途环境,包括

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等。本项目废电解液桶装收集,运输过程中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

影响。生活垃圾也应密封包装,防止运输过程中洒落污染环境。

3)堆放、暂存场所的影响

项目危险废物的废电解液危险特性均表现为毒性(ToxicityT),因此,危险废物

堆放、暂存场所可能被腐蚀。危废堆放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渗滤液,渗滤液下渗可能会污

染贮存场所的土壤,甚至进一步污染地下水。厂区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并建有堵截泄

漏的裙脚,避免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生活垃圾虽不带毒性,但下渗也会对局部土壤、地下水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也要

做好防雨、防晒、防扬散、防流失措施。

4)综合利用、处理、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均不外排,

因此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一)地下水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附录 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中行业类别151项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类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报告表的无类别划分,并且本项目位于不敏感区域,将上述评价类别和区域性质与导则中表 2“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相对照,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低于三级。故本项目不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仅对其进行分析与评价。

(二)影响分析

1、污染途径

由工程分析可知,项目运营期间对地下水、土壤的主要污染源为电池泄漏液下渗。一般有两种污染形式,其一为长期渗漏,污染类型为长期的连续入渗污染,排放规律为连续恒定排放,其二为间断性入渗污染和溢出,排放规律为非连续恒定排放。本项目如果发生电解液下渗的情况,属于间断性入渗污染和溢出型。电解液泄漏过程中通过土壤渗入地下水。

2、污染影响分析

在切实落实本项目各项防渗措施和其他污染防控对策的的基础上,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三)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1、基本要求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确定。

 2、源头控制措施

1)构筑物防渗、防腐措施构筑物应采取防渗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规定:已颁布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防渗技术规范的行业,水平防渗技术要求按照相应标准或规范执行。因此本评价要求按 GB18597 中的规定进行防渗,具体要求:基础 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等要求

贮存库地面应采取防腐措施,根据《电池废料贮运规范》(GB/T26493-2011)中 4.2.3.7 贮存点必须有耐酸地面隔离层,以便于截留和收集任何泄漏的液体。的规定,本评价要求对贮存仓库地面(包括集液池与导流沟),均应建造耐酸地面隔离层。

由污染途径可知,在确保各项防渗、防腐措施得以落实的情况下,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很小。

(2)减少泄漏液产生

根据《电池废料贮运规范》(GB/T26493-201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等的规定编制贮存操作规程,规范贮存。

严格按照贮存要求贮存,避免事故发生,严防跑、冒、滴、漏,并加强各种设施维护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贮存库内的电池泄漏液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分区防控

仓库内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区全部区域,包括过磅区、装卸区和办公区均为重点防渗

区,按《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防渗建造,按照《电池废料贮运规范》(GB/T26493-2011)要求建造耐酸地面隔离层。

综上所述,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6.废物收集、运输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1)危废收集防范措施

危险废物在收集时,按《关于加强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

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采用相应材质、容器进行安全包装,并在包装的明显位置附

上危险废物标签。通过严格检查,严防在装载、搬迁或运输中出现 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不利情况。

2)危险废物运输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进行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暂存,不涉及拆解和处置、利用过程,运输

委托由兰溪市长鹰化工有限公司和宿迁市鸿旭物流有限公司负责,公司具有运输危险废物的资质,但在运输规划线路上提出如下要求:转运车辆运输途中不得经过医院、学校和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基本实现了废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采取以上处置措施后,将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

7.退役期影响分析

企业本次建设项目退役转作他用时,需注重退役期的污染治理措施,尤其是土壤和

地下水环境。由于具体场地使用功能转换规模及时间无法确定,本环评仅对企业退役期可能存在的影响提出指导性的要求和建议,届时企业需根据需要编制退役期环境影响评价。

企业生产设施退役时,由于生产不再进行,遗留的主要是厂房和尚未处置完的危险

废物。其中厂房可进一步作其它用途或拆除重建;废弃的建筑废渣可作填埋材料进行综

合利用;由于项目所使用的各类设备设施不含放射性、易腐蚀物质,因此设备拆除后直

接报废,出售给废金属收购单位;尚未处置的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

得随意倾倒。

同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等相关法律依据,企业生产场地退役后,首先需开展污染场地土壤环境调查与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环保部门备案。然后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污染场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工作。若需要,企业需对污染场地土壤进行治理与修复,直至达到治理与修复方案预期目标。

8.      环境风险评价

环境风险评价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项目建设和运行

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

燃易爆等物质泄漏,造成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使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本次环境风险评价将把事故引起厂界外人群的伤害、环境质量的恶化及对生态系统

影响的预测和防护作为评价重点。通过分析本项目中主要物料的危险性和毒性,识别其

潜在危险源并提出防治措施,达到降低风险性、危害程度,保护环境的目的。

(1)风险调查

1)风险源调查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有:废铅酸蓄电池破损泄漏出的电解液和铅泥,涉及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是硫酸、铅、二氧化铅、硫酸铅;危废库;废气处理装置等。

2)敏感目标调查

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周边500m内企业及职工人数统计如下表。

7-17  项目及周边500m范围内企业及职工人数统计

企业名称

与本项目距离(m

与本项目方位

职工人数(人)

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

2

300

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50

280

弗兰克精密铸造公司

100

西

35

兰溪市顺恒运输有限公司

280

西北

20

本项目

--

--

10

合计

--

 

3)风险物质贮存情况调查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原辅料贮存情况见下表。

7-18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原料名称

主要成分

最大贮存量

储存方式

储存位置

1

废旧铅酸蓄

电池

电解液、铅泥、极板、隔膜、外壳

10t

仓库

(2)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登记

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

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按照表 1 确定评价工作等级。风险潜势为及以上,进行一级评价;风险潜势为,进行二级评价;风险潜势为,进行三级评价;风险潜势为,可开展简单分析。

7-19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

评价工作等级

简单分析a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险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3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1P的分级确定

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Ⅳ/Ⅳ+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径,对建设项目潜在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按照表7-20确定环境风险潜势。

7-20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环境敏感程度(E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极高危害(P1

高度危害(P2

中度危害(P3

轻度危害(P4

环境高度敏感区(E1

+

环境中度敏感区(E2

环境低度敏感区(E3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B确定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如下表所示。

7-21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汇总计算表

物质名称

标准临界量Qt

最大贮存量qt

q/Q

硫酸

10

0.7

0.07

合计

0.07

注:1.本项目废旧铅酸蓄电池最大贮存量为10t,其电解液含量为7%

2.本项目考虑最坏情况下,贮存的10t废旧铅酸蓄电池全部发生泄漏,泄漏电解液收集至耐酸容器中贮存;

3.硫酸最大贮存量以电解液最大贮存量计。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0.07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C,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可进行简单分析。

4)风险识别

 【物质风险性识别】: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 B、《企业突发环

境事风险分级方法》中附录 A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等,本项目原辅材料中的主要风险物质为废铅酸蓄电池破损泄漏出的电解液和铅泥,涉及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是硫酸、铅、二氧化铅、硫酸铅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等,这些物质在运输、贮存等各个环节,若因管理不当,有可能会造成泄漏等危险,存在较大的潜在危险性。

【生产设施和生产过程潜在风险识别】:

参照同类企业的调查情况,确定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因素有:火灾和爆炸、泄漏、

废气超标排放等。

功能单元划分

根据导则中的定义,功能单元是指至少应包括一个(套)危险物质的主要生产装置、

设施(贮存容器、管道等)及环保处理设施,或同属一个工厂且边缘距离小于 500m 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每一个功能单元要有边界和特定的功能,在泄漏事故中能有与其它单元分割开的地方。本项目共一栋厂房,厂房用于贮存废铅酸蓄电池;运输采用车辆运输,运送至最终回收单位,厂房功能单元划分见表7-22

7-22  厂房功能单元划分表

序号

单元名称

单元功能

风险识别

1

废铅酸蓄电池暂存区(危废库)

装卸、贮存单元

废铅酸蓄电池电解液、铅泥

2

废铅酸蓄电池运输

运输单元

潜在危险性识别

    废铅酸蓄电池电解液为稀硫酸,正负极外存在铅泥,电池在搬运、分拣过程中,可能发生电池破损,电解液及铅泥泄漏,如无相关措施,会产生硫酸雾,可能经大气,对

周边环境产生毒性影响;铅泥经水冲刷进入周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周边环境,危害人群健康。

对设施存在的危险性风险辨识见表7-23

7-23  生产设施存在的危险性风险辨识

单元名称

危险部位

风险识别

废铅酸蓄电池暂存区(危废库)

废铅酸蓄电池破损泄漏

含硫酸电解液泄漏,挥发硫酸雾;铅泥泄漏可能对周围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产生不良影响

【储运过程中风险识别】

Ⅰ.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识别

本项目产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运输属于运输单位外协承担,故一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燃烧、人员伤亡和污染环境事故时,运输单位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使本项目风险值处于环境可接受水平。

Ⅱ.储存过程中的风险识别

本项目储存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废旧铅酸蓄电池破损泄漏,存在的影响主要为泄漏物质挥发对大气环境及人群健康的影响;泄漏物质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引起的二次污染对水体、大气环境以及人群健康的影响等。

化学品泄漏与毒气扩散、火灾爆炸以及中毒等事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泄漏后该泄漏物若被点燃,则引起火灾,若未被点燃,则不断蒸发,使蒸气在空气中持续扩散,当扩散浓度达到爆炸极限,遇到明火点燃时,将发生蒸气云爆炸事故。当扩散浓度足够大时,将造成暴漏人员中毒。项目仓库火灾事故的危害预测属于安全评价范围,并且火灾主要发生在厂区之内,发生火灾爆炸时产生的环境危害主要是震荡作用、冲击波、碎片冲击和造成火灾等影响,爆炸起火后将通过热辐射方式影响周围环境,对近距离范围内的建筑物和人员造成严重伤害。通过提高化学品储存区的本质安全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可使火灾、爆炸危险性下降。

本项目化学品泄漏造成的火灾事故产生的大气二次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粉尘,浓度范围在数十至数百毫克/立方米之间,对于下风向的环境空气质量在短时间内有较小影响,长期影响甚微。

本事故引起的二次水体污染是指在事故中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泄漏至水体或在处理事故时有毒有害物质随消防水通过清下水、雨水管道等途径进入环境水体而造成环境造成环境污染事件。项目仓库化学品泄漏后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消防水将经过事故池收集后委外处理,因此因消防水排放而发生周围水体污染事故的可能性较小。

经上述分析,本项目对环境影响主要为化学品泄漏后挥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危废贮存

本项目危废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相关环保管理要求进行贮存。液态危废贮存时,桶装后存放于危废库内,因此危废库内产生的渗滤液较少。且企业危废库周围设置截流沟,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理。贮存过程若发生泄漏,废液进收集池收集后委外处理。

企业定期巡查厂区危废库,并对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等相关环保管理要求,对厂区危废库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处理发现的情况,因此,危废库影响可控,对地表水、地下水等影响较小。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装置可能存在的风险是处理设施发生故障,造成废气的事故排放,对环境造成影响。企业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加强巡查,从发现事故排放至事故处理完毕期间,排放的废气不可避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5)环境风险分析

1)泄漏影响分析

铅酸蓄电池在正常寿命期和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出现漏液,但如果受外环

境影响,如温度、压力、湿度等发生变化或者劣质假冒电池,则可能出现电池外壳的破

损,内部酸性液体外漏。从项目建设内容来看,每次收集废铅酸蓄电池均为来自各收集

点更换下的完整废铅蓄电池,运至本暂存厂房,一般不会对废铅酸蓄电池造成损伤,而且废铅酸蓄电池的转运装置是防腐防渗的容器,这些少数发生泄漏的废蓄电池并不会带来影响。但如果发生泄漏,事故排放进入雨水系统直接排入河道后,将很快就沉积在河道的底泥中,并且还会渗入地下,进入土壤及地下水。由于其中含有危害性较大的重金属铅,不但会危害环境,而且会污染饮用水和工业用水,对环境生物也有一定的危害。

因此要求企业务必做好雨污分流工作,防止废水进入雨水系统。并且要求仓库内设导流沟、收集池,将泄漏的电解液经导流槽进入收集池,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若

发生泄漏风险事故,应按程序报告,停止生产,将物料引至专用贮桶,进行止漏并对泄漏的物料进行回收和清理,泄漏的废酸液因含铅,因此应妥善收集后安全运送至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一般铅酸电池用的是1.18-1.2g/cm3浓度的稀硫酸,挥发性不强,要求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09)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管理营运,在此前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气治理装置故障分析

废气治理装置故障主要为碱喷淋装置故障,报告预测废气处理装置对硫酸雾去除效率为0时,硫酸雾最大落地浓度,具体见下表。

7-24  废气事故排放最大落地浓度预测结果

污染物名称

最大落地浓度(ug/m3)

浓度占标率(%

对应距离(m

硫酸雾

3.454

1.15

264

从上表可以看出,非正常工况下,排气筒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表现为,下风

向污染物浓度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影响不明显。

3)火灾次生风险影响分析

尽管本项目为仓储业,但仓储所涉及的物品为废铅酸蓄电池,遇高温或明火时可能

发生火灾或爆炸,火灾产生的燃烧产物进入大气或水环境,造成污染。废旧铅酸蓄电池

次生产物详见表7-25

7-25  废旧铅酸蓄电池火灾次生产污一览表

物质

燃烧条件

燃烧产物

灭火方法

废旧铅酸蓄

电池

遇高温或明火可能发生火

灾或爆炸

 

二氧化碳、一氧化碳、酸等

二氧化碳,干粉或适当

泡沫灭火

 

本项目仓库内配置有灭火器、消防栓、防爆灯,为了有效地预防项目运营过程仓库

火灾事故,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几点:

A.破损的废旧蓄电池与未破损的废旧蓄电池须分别存放,破损的废旧蓄电池贮存于耐酸容器中,以免渗漏液随意排放。

B.库房必须装有通风设施,并配有消防设施、火灾报警装置,防爆灯等。

C.火灾爆炸事故排放影响分析:本项目贮存的废旧电池由塑壳、极板、电解液等物质组成,属于遇火易燃物质,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会有发生火灾的风险。考虑到火灾属于安全评价范畴,本报告不作详细阐述。

在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事故时,除了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影响外,事故污水也会

对周围水体环境造成风险影响,引发一系列的次生水环境风险事故。本项目依托巨江公司现有1050m3的事故池,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废水经导流沟收集进入事故池,以满足事故应急要求。事故池不与厂区雨污管网联通,平时处于空闲状态,不得储存水,待事故发生时,通过切换确保发生事故时废水不从雨水管直接进入附近地表水体。

4)区域互相影响

本项目租赁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现有仓库作为本项目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仓库,项目所在地周边多为工业企业,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居民区为西侧510m处的西山王村,本项目一旦发生事故可及时处理,对其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所在地厂区内现用途主要为仓库、办公用房、铅酸蓄电池生产厂房等,虽有一定的距离间隔,但发生火灾等事故均可能会对本项目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项目周边各企业在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的条件下对本项目影响较小,但本项目须加强消防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

5)运输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暂存废物属危险固体废物,全部采用公路运输,其中,由兰溪市长鹰化工有限公司和宿迁市鸿旭物流有限公司专门组织有资质的押运人员运输,并且使用特殊标志专业运输车辆运到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内。金华圈内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则经企业专用车辆由各收集点运至本暂存厂房,因回收点多而分散,每个回收点一定时期内收集到的废铅酸蓄电池数量也不一致,因此由城市圈各回收点至暂存厂房不具备固定线路的条件,没有固定路线。但转运路线确定的总体原则为:转运车辆运输途中应不得经过医院、学校和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域。

兰溪市长鹰化工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正常操作运输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概率较低,但在暴雨、阴雨天、台风、大雾及冬季,下雪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下,交通事故发生概率会随之上升。交通事故因发生地所处的环境的敏感程度不同,因此危险程度也不一样。废铅酸蓄电池散落到水体、土壤中的环境影响大于散落在路面的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收集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

    收集过程事故风险主要是因装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容器不符合要求发生破损、变形导致电解液泄漏等事故,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

废旧铅酸蓄电池根据其成分,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收集。

装运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容器应根据其特性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老化,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以及发生泄漏、扩散污染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补救方法。

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旧铅酸蓄电池应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通过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处置,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源危险废物的回收网络。

运输过程风险防范】:

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包括交通事故预防、运输过程设备故障性泄漏防范以及事故发生

后的应急处理等。

A.本项目只负责废旧电池的回收、贮存,其再生加工利用均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在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过程中,需由专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运送。

B.在装车运输前,对回收的废旧蓄电池外壳进行检查,确保外壳不存在破损情况,

若废旧蓄电池外壳有破损,应对蓄电池进行单独包装后再装车运输。

C.废旧铅酸蓄电池运输过程中,应携带耐酸容器,以便发生事故时能对泄漏的电解液进行收集。

D.若在铅酸蓄电池收集运输过程中,发生车祸等事故,造成电解液泄漏时,应及时将泄漏的电解液收集转移至耐酸容器内,收集后的电解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危险物质的装运应做到定车、定人、定线和定时。定车就是要把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工具相对固定,专车专用。定人就是要把管理、驾驶、押运以及装卸等工作的人员加以固定,这样就保证危险物品的运输任务始终是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来担负,从人员上保障危险物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定线和定时就是运输车辆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时段内通过指定的运输路线运输。如不能指定路线由于客观原因不能通行时,则采有备选路线。

F.运输装卸过程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装运的危险物品必须在外包装的明显部位按规定粘贴《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规定的危险物资标记,包括标记的粘贴要正确、牢固。同时具有易燃、有毒等多种危险特性时,则应根据其不同危险特性而同时粘贴相应的集中包装标志,以便一旦发生问题时,可以进行多种防护。

G.每次运输前应准确告诉司机和押运人员有关运输物质的性质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确保在事故发生情况下仍能事故应急,减缓影响。

H.《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正版)第五十九条规定: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根据上述规定,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I.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应配备 GPS 设备,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并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 4 小时应休息 20 分钟以上,24 小时之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超过 8 小时。

运输中使用专用车辆,对废铅酸蓄电池的运输要求安全可靠,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进行废铅酸蓄电池的运输,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和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严禁采用三轮机动车、 全挂汽车列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装运废铅酸蓄电池。

K.必须配备随车人员在途中经常检查,废铅酸蓄电池如有丢失、被盗,应立即报告发生地的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高速公路上发生丢失、被盗,应立即报告高速巡警,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丢失发生地的公安部门和环保部门查处。

L.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尽可能避免运载有废铅酸蓄电池的车辆穿越学校、医院和居民小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并尽可能远离河道、水渠等敏感区域。

M.危险废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和随车人员应负责看管车辆和所装危险废物。

N.每辆车应配备两名以上司机,每开车 4 小时应换班休息。

O.装运废铅酸蓄电池的车辆应有遮阳、控温、防爆、防火、防水等措施。

P.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617-2004)的有关规定:

运输废铅酸蓄电池的司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运输人员应掌握废铅酸蓄电池的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须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和应急救援方面的培训,包括防火、防泄漏等,以及通过何种方式联络应急响应人员。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携带火种。运输车辆的车厢、底板必须平坦完好,周围栏板必须牢固。车辆均具有防潮、防潮、防晒功能。每辆车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并配备相应的防泄漏设施。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必须持有通行证,其上应证明废铅酸

蓄电池的来源、性质、数量、运往地点,必要时须有单位人员负责押运工作。废铅酸蓄电池的运输包装必须定期检查,如出现破损,应及时更换。

贮存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

贮存过程事故风险主要是因设备泄漏或遭雷击而造成的火灾、水质污染等事故,是

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废铅酸蓄电池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分类 管理,分类存放;

配备必要的危险品事故防范和应急技术装备。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加强

工作人员危险品贮存、使用防范事故的常识教育,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实行事故防范的

岗位责任制。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主要要求如下:

严格按贮存要求设计。储存区设置导流沟、电解液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标准规范执行。将干铅酸蓄电池与湿电池分区存放。发现漏液的电池必须由值班人员分拣后放置在耐酸的容器内。危险废物标签和储存设施参照 GB18597GB18599 的有关规定进行。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熟悉贮存物品的特性、事故处理办法和防护知识,持证上岗,同时,必须配备有关的个人防护用品。

盛装废铅酸蓄电池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相应危险废物标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都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库房、场所的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危险废物场所必须有专人 24 小时看管。

如实记载每批废铅酸蓄电池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该记录在危险废物转运后应继续保留三年。出入库必须检查验收登记,贮存期间定期养护,控制好贮存场所的温度和湿度;

装卸、搬运时应轻装轻卸,注意自我防护。定期对所暂存的废铅酸蓄电池容器及暂存设

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要严格遵守有关贮存的安全规定,具体包括《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仓库内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干粉灭火器和灭火药剂等,值班人员应经过培训,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熟悉废铅酸蓄电池的种类、特性、贮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力争将火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设置通风窗,并配备强制通风装置如电风扇等。日常可使用通风窗通风, 大雨时需关闭通风窗,使用风扇强制通风。夏季温度过高时也应使用风扇强制通风。

厂房内灯具必需为冷光源,防爆灯具。

安全防范措施与监测措施:a.暂存设施都必须按 GB15562.2 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b.暂存仓库的温度、湿度 应严格控制,发现变化及时检查储存状况。c.按国家污染源管理要求对贮存设施进行监测。d.暂存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e.暂存场地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视察窗口、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f.值班人员应掌握废铅酸蓄电池发生火宅的扑救常识,学会使用灭火器材。g.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 年修改单和《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09)的相关规定对地面采取防渗措施,贮存区四周应设置导流沟,设置事故应急池。h.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规定,从事危险废物贮存的单位,必须得到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存后,方可接收。

事故应急池的设置】:

正常情况,破损电池泄漏的电解液均在耐酸、耐腐蚀的容器中,统一送由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存放破损电池的耐酸容器发生破裂,泄漏的电解液流出导致电解液进入仓库地面,发生电解液大规模泄漏时,仓库涉及电解液地面需用水冲洗,电解液、地面冲洗废水经过地面设置的导流沟收集进入事故池,事故池与雨污管网无连接处,转入防腐防渗塑料箱中并及时送往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理。仓库地面、导流沟及事故池均设有防渗、防腐措施,事故池容积大小设置依据详见如下分析:

电解液泄漏量

根据调查,用于存放废铅酸蓄电池的专用防腐防漏箱一般情况下一次可存放两个废

铅酸蓄电池,收集的单个铅酸蓄电池平均约为30kg/个,假设单个电池所含硫酸的泄漏

100%,根据类比资料可知,铅酸蓄电池成分中硫酸含量约 7%,则一次发生泄漏时(单个电池泄漏)硫酸泄漏量约 2.1kg,一般铅酸电池用的是 1.18-1.2g/cm3浓度的稀硫酸,本环评取最不利值,密度按 1.18g/cm3计,则单个泄漏硫酸容积约2.478L。本项目拟在仓库内设置一座1m3的电解液收集池,收集应可以满足电解液的泄漏收集暂存。

消防废水

本项目为室内消防用水,用水量 15L/s,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建设消防

事故持续时间一般为0.5h,则消防废水量为27m3。本项目拟设置的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应大于消防废水量。 结合本项目情况,建设单位依托巨江公司现有1050m3的事故池,可以满足事故情况下废水的收集要求。

在电池贮存区域内设置导流沟,采用耐酸、防渗材料地面防渗,若发生泄漏风险事故,应按程序报告,进行止漏并将泄漏电解液通过导流沟引至收集池。收集池与事故池相连通,电解液少量泄漏时,电解液、地面冲洗水收集暂存于收集池中;若发生大量泄漏时,需通过切换阀将收集池与事故池联通,确保事故废水等有效收集、不外排。因泄漏的废酸液含铅,收集池收集的电解液、废水不能直接外排,必须妥善转入专用容器中安全运送至新乡市华瑞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理。事故池需严格按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09)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管理营运。

火灾应急对策】:

火灾应急处理总体原则为:

发生火灾,宜采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将火源隔离从而达到扑灭火源的目的,

火灾后遗留现场需清理彻底,避免再次发生火灾。

库房地面应做防渗处理,不设排水管道,并加强通风,同时,应设明显标识。

厂区平面布置应符合防范事故要求,有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便于应急疏散。

加强企业管理,规范操作规程,仓库内禁止烟火。

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有完备的应急环境监测、抢险、救援及控制

措施,并配备应急救援保障设施和装备。

设置合理的安全距离,保证仓库的气体能良好流通。

消防安全措施】:

安全防范措施与监测措施:a.暂存设施都必须按 GB15562.2 的规定设置警示标

志。b.暂存仓库的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发现变化及时检查储存状况。c .按国家污染源管理要求对贮存设施进行监测。d.暂存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e.暂存场地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视察窗口、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f.值班人员应掌握废铅酸蓄电池发生火宅的扑救常识,学会使用灭火器材。g.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年修改单和《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的相关规定对地面

采取防渗措施,贮存区四周应设置导流沟,设置事故应急池。h.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规定,从事危险废物贮存的单位,必

须得到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存后,方可接收。

为满足意外事故并能及时抢险需要,工程设计应按照有关规范对仓储区设消防系统,防止铅酸蓄电池在储运过程发生泄漏、着火等事故;同时,配备检漏、防漏和堵漏装备和工具器材,泄漏报警时,可及时控制泄漏。针对储料的种类和性质,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泄漏时用于应急防护。仓储区必须设置物料的应急排放设备或场所,以备应急使用。

在消防设计方面,严格执行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消防法规,完善厂区的消防管理体系和消防人员的建制,配置并完善对外联络的通讯设备。

在贮存区设立消防器材、设施和防火设施,应设置相适应的消防设施,供专职消防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使用。

全厂的总图布置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和其他安全卫生规范的规定,并充分考虑风向的因素,安全防护距离,消防和疏散通道以及人货分流等问题,有利于安全生产。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措施】:

企业指挥机构的应急队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建立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日常和战时

两级物资储备,增加必要的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和物资的储备,维护、

保养好应急仪器和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参加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时

救助人员自身安全,及时有效地防止环境污染和扩散。

应急物资储备主要包括灭火器、铲子、空桶、生石灰、砂土包、挡板及安全防护用

品等,并按规定放在适当的位置,作明显的标识;厂区内贮存了一定数量的沙包、空桶、挡板,在事故发生的紧急情况下,可以用来在厂区内设围栏(堤)等,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由后勤组负责。

生产运行过程中防范措施】:

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从管理层到工人应严格检查、照章办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上岗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培训,使其不仅掌握正常生产情况下本岗位的操作

规程,还必须熟悉非正常工况下的岗位要求。

定期进行仓库及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进行消防专职培训,使用和维护消防器材、工具、设施。以确保初期事故的处理,

不延误时间、不扩大事故、不失掉处理事故的时机。

泄漏事故发生时,有关负责人因有秩序、有计划的进行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事故发生后,要做好含铅废物的收集,以防止引起环境污染。

禁止将废铅酸蓄电池堆放在漏天场地,避免废蓄电池遭受雨淋水浸。

应避免贮存大量的废铅酸蓄电池或贮存时间过长,贮存点应有足够的空间,本项

目暂存仓库废铅酸蓄电池的暂存量不得大于10t,暂存时间不得超过 60d

典型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泄漏事故处置

收集过程泄漏事故处置:项目电池均收集自合作单位,电池收集人员均佩戴完整的耐酸服、专用眼镜、耐酸手套等防护装备;本公司将一定数量的周转箱放置于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将废电池放置于该周转箱内,破损电池均单独放置于专用耐酸耐腐容器内,并加盖,项目收集过程仅需将周转箱转移至专用车辆内,装卸过程如发生失误导致周转箱出现碰撞等,应及时检查周转箱是否完好,如发现破损,应立即将其内电池转移至完好的周转箱内,破损电池单独安置;破损电池与完好电池周转箱均设置标识,以方便区分、分类处置。

运输过程事故处置:本项目运输路线应避开住宅集中区;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

故主要为车辆发生碰撞或剧烈颠簸,发生碰撞或剧烈颠簸后,应及时检查车厢内电池情

况,确保电池完好,如部分电池发生破损,应检查周转箱完好情况,周转箱完好则将有

破损电池的周转箱进行标记。并加盖,使用塑料薄膜进行进一步密封;电池发生破损且

周转箱出现损坏,应立即进行处置,将周转箱内完好电池转移至备用周转箱内,破损电

池放置于耐酸、耐腐容器中,处置过程产生的废物单独存放于备用暂存箱内,破损电池及泄漏处置废物运送至暂存车间,分类暂存,最终运送至处置单位处置。

分拣过程泄漏事故处置:废铅酸蓄电池发生较大泄漏,采用干抹布、拖把檫拭和水

冲相结合,同时确保项目微负压集气装置及水喷淋装置运行状态良好,废水经导流沟收集至事故应急池。泄漏电解液擦拭后废劳保用品与收集来的废旧电池及时外运交有资质

单位处置。

电解液(硫酸)

  泄漏应急处理: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

面罩,穿化学防护服。合理通风,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勿使泄漏物与可燃物质(木材、

纸、油等)接触,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水雾减慢挥发(或扩散),但不要对泄漏物或

泄漏点直接喷水。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应急事故池收容,

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或烟雾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或供气式头盔。紧急

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穿工作服(防腐材料制作)。

手防护:戴橡皮手套。

其它:工作后,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保持良好的卫

生习惯。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用 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给予 2-4%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就医。

食入:误服者给牛奶、蛋清、植物油等口服,不可催吐。立即就医。

6)应急预案

企业应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 2016 年第 74 号)要求,健全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拟建项目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的变化情况,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保障环境安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拟建项目建成后,厂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修编的主要内容如下。

7-26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内容

序号

项目

内容及要求

1

适用范围

明确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2

应急计划区

危险目标:装置区、贮罐区、环境保护目标

3

环境事件分类与分级

明确厂区风险事件的分类,并根据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分级

4

企业、园区、地方政府环境风险应急体系

应体现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与地方政府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相衔接,明确分级响应程序。

5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工厂:厂指挥部负责现场全面指挥专业救援队伍负责工厂事

故控制、救援、善后处理;

地区应急组织机构:地区指挥部负责工厂附近地区全面指挥、救援、管制、疏散;人员负责对厂专业救援队伍的支援。

6

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规定预案的级别及分级响应程序

7

应急救援保障

应急设施,设备与器材等

8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规定应急状态下的报警通讯方式、通知方式和交通保障、管制

9

应急环境监测、抢险、救援 及控制措施

由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 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10

应急检测、防护措施、清除 泄漏措施和器材

事故现场、邻近区域、控制防火区域,控制和清除污染措施及相

应设备

11

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应急 剂量控制、撤离组织计划

事故现场、工厂邻近区、受事故影响的区域人员及公众对毒物应急剂 量控制规定,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医疗救护与公众健康

12

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与恢复措施

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 事故现场善后处理,恢复措施邻近区域解

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

13

应急培训计划

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

14

公众教育和信息

对工厂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

15

记录和报告

设置应急事故专门记录,建档案和专门报告制度,设专门部门负责管理

16

附件

与应急事故有关的多种附件材料的准备和形成

8.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的要求

建设单位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经环保部门调查核实达标排放和符合总量指标,发给排污许可证;对超标排放或未符合总量指标,应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

根据环保局对环保设施验收报告的批复意见进行补充完善。

在排污申报的基础上对总量控制指标实施复核监测,并开展总量监测工作。

贯彻执行试生产期建立的环保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以及监视性监测制度,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定期向环保局汇报工作情况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监视性监测结果。

建立本公司的环境保护档案。

2)环境管理机构

本项目建成后需设立环境管理系统,配备管理人员1名,负责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同时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

3)环境管理制度

排污定期报告制度

要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等情况。

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制度

 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要建立

岗位责任制,制度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账。

奖惩制度

 企业应建立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对爱护环保设施、节能降耗、改善环境者实行奖

励;对不按环保要求管理,造成环保设施损坏、环境污染和资源、能源浪费者予以处罚。

制度各类环保规章制度

 建设单位应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管理手册等指导文件,以促进建设项目的环境保

护工作,使环境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文件化,通过重要环境因素识别、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将项目环境污染的影响逐年降低。

9.环境监测

1)环境监测

为便于项目的环境管理,现将本项目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列于表7-27

 

 

 

 

7-27  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监测类别

监测点位

污染物

监测频率

监测方法

废气

排气筒

硫酸雾

每年一次

委托监测

厂界四周

硫酸雾

每年一次

委托监测

噪声

厂界四周

等效声级

每季一次

委托监测

固废

/

对厂内固废产生量、贮存量、 转移量进行统计

每天一次

/

地下水

厂界东侧

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总硬度、氯化物、氨氮、硝酸盐、细菌总数、铅、铬(六价)、镉、硫酸盐

每年一次

委托监测

土壤

贮存库周边

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

每三年一次

委托监测

   2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7-28   本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类别

污染源

污染物

治理措施(设施数量、规模、处理能力等)

处理效果、执行标准或拟达要求

投资(万元)

完成时间

废水

生活污水

pHCODSSNH3-NTPTN

经配套的厌氧等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入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

 

 

 

 

 

废气

车间

硫酸雾

微负压排放系统+碱液喷淋装置,配套风量 3000m3/h1 根高15m、直径 0.20m排气筒

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5

噪声

生产

噪声

隔声降噪、加强管理

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1

固废

生活

生活垃圾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综合利用;安全处置;临时储存区防雨、防渗

2

生产

废电解液

依托巨江公司的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劳保用品

废拖把及废

抹布

废碱液

绿化

依托区域现有绿化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依托租赁方雨污排口;排气筒应设立标识牌,并预留采样监测采样孔;固体废物暂存库设置防扬撒、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进出路口设置标志牌

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规定

应急预防

废铅酸蓄电池存放区地面设导流沟,并依托巨江公司现有1050m3事故池,设置1 1m3电解液收集池,用以贮存事故泄漏电解液、事故地面冲洗废水及消防废水,事故池与雨污管网无连接处,地埋且平时保持空置

事故废酸液得到有效收集,防治污染土壤或水体

2

配备酸雾报警器、火灾报警器

各类消防器具、应急设施及员工个人保护装备

急救措施:救援人员、设备、药品等

卫生防护距离设置

本项目设置厂界外50m卫生防护距离设置,该范围内无敏感目标,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得新建居民点、办公楼、医院和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环保投资合计

10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运营期防治措施

    8.1废水防治措施评述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经配套的厌氧等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入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废水接管处理的可行性分析

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兰溪市游埠镇郎家村,由兰溪市游埠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能力为5000m3/d,工程总占地23655 m2,游埠镇污水处理厂于20098月通过环保审批,于2009年底实施建设,目前设备已全部安装调试到位,目前项目所在地已具备纳管条件。

该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游埠镇所辖两个社区、梅屏村、游埠村、郎家村、潦溪桥村、坭桥村5个行政村和游埠镇工业集聚区。污水水量为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两部分。  

游埠镇污水处理厂采用MSBR处理工艺,具体生产工艺流程见下图:

8-1  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游埠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尾水在裘家村附近排入衢江。根据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提供的日常监测数据(附件15),污水厂能达到稳定排放要求。

 

监测时间

PH()

PH-状态

化学需氧量(mg/L)

化学需氧量-状态

氨氮(mg/L)

氨氮-状态

废水瞬时流量(m3/h)

废水瞬时流量-状态

2019-10-28

7.07

正常

16.2

正常

0.255

正常

98

正常

2019-10-27

7.12

正常

13.23

正常

0.239

正常

94.1

正常

2019-10-26

7.04

正常

11.62

正常

0.26

正常

98.1

正常

2019-10-25

7.08

正常

12.81

正常

0.292

正常

88.7

正常

2019-10-24

6.93

正常

18.08

正常

0.398

正常

97

正常

2019-10-23

6.83

正常

23.67

正常

0.218

正常

92.6

正常

2019-10-22

6.7

正常

11.62

正常

0.302

正常

103.6

正常

2019-10-21

6.62

正常

10.74

正常

0.211

正常

94.8

正常

2019-10-20

6.6

正常

10.14

正常

0.185

正常

95.3

正常

2019-10-19

6.58

正常

10.84

正常

0.322

正常

93.2

正常

2019-10-18

6.62

正常

9.98

正常

0.237

正常

97.2

正常

2019-10-17

6.68

正常

9.26

正常

0.285

正常

99.4

正常

2019-10-16

6.73

正常

14.71

正常

22.63

告警

91.9

正常

2019-10-15

6.89

正常

9.3

正常

0.106

正常

105.4

正常

2019-10-14

6.86

正常

8.53

正常

0.1

正常

93.4

正常

2019-10-13

6.55

正常

8.1

正常

0.174

正常

96.6

正常

2019-10-12

6.66

正常

10.49

正常

0.338

正常

102.1

正常

2019-10-11

6.87

正常

9.11

正常

0.343

正常

105.6

正常

2019-10-10

6.65

正常

8.16

正常

0.399

正常

99.4

正常

2019-10-09

6.68

正常

8.76

正常

0.36

正常

79.5

正常

2019-10-08

7.14

正常

13.32

正常

0.323

正常

65.8

正常

2019-10-07

7.36

正常

19.51

正常

0.163

正常

90.8

正常

2019-10-06

6.76

正常

19.1

正常

0.233

正常

54.9

正常

2019-10-05

6.69

正常

11.39

正常

0.273

正常

102.8

正常

水量接管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游埠镇工业区,内位于其污水收集范围之内,且周围污水收集管网均早已建成。因此项目排污水经厂内自行处理达标后,可以纳入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至衢江。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污水量102.4m3/a0.32m3/d,根据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走访得知,该污水厂将在11月底扩建,日处理水量将达到10000m3/d,可以满足纳管要求。

水质接管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污水水质简单,废水中各类污染物类型相同,预处理后均低于接管标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可以纳入该处理系统。

 配套工程分析

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现已经投入运行,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已经建成。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汇入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因此,该项目的废水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8.2废气防治措施评述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损区废铅酸蓄电池产生的硫酸雾。破损铅酸蓄电池处置区配套设置应急排气系统(设置碱液喷淋装置,配套115m高排气筒),用于处理硫酸雾废气。

(1)废气处理工艺及技术可行性

    项目储存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含硫酸雾,对废气采用碱液喷淋装置进行处理。碱喷淋工艺流程见图8-2

QQ图片20190709091855 

 

 

 

 

 

 


8-2  碱喷淋工艺流程图

硫酸极易溶于水,且与碱发生彻底反应:

  H2SO4 + 2NaOH= Na2SO4 + 2H2O

在实际生产中,此法简单,可操作性高,而且钠碱吸收剂吸收能力大,一级碱吸收对硫酸雾的吸收效率均可达90%以上,评价取90%的去除效率是可行的。吸收塔技术参数成熟,运行可靠,可以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按照《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等相关要求,贮存区只设个出入口,且正常情况下保持关闭,仅在货物进出时短时间开放,减少无组织硫酸雾的逸散。

8.3噪声防治措施评述

项目不对回收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进行拆解、破损等工序,因此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交通噪声等。建设单位拟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具体如下:

1)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2)对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的减振;

3)通过合理平面布置,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经距离衰减实现厂界达标;

4)汽车进出厂时减速,禁止鸣笛。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防止货物与地面及其他物件碰撞。

采取上述措施后,各噪声源对该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8.4固废防治措施评述

本项目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暂存过程中,不得擅自拆解、破碎、丢弃废旧铅酸蓄电

池,如废旧铅酸蓄电池有电解液渗漏的,渗漏的电解液贮存在专用具盖密封耐酸容器中,与废吸收液、废劳保用品、收集的废电池一起及时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安全合理处置,不

得随意倾倒、丢弃废旧铅酸蓄电池中的电解液;项目产生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根据相关规范要求,以及各类临时贮存场所容量要求,企业应建立完善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造有专用的危险

废物临时贮存场。暂存场所地面必须防腐、防渗、防泄漏;暂存场所进行分区,不

同类型危险废物分开堆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防止危废的二次污染和交叉污染;

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必须装入容器内后方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

放;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装载液体、半固体危

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 100 毫米以上的空间;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附录 A 所示的标签;危废储存设施规格:属于“HW31 含铅废物类别的采用密闭铁桶(50kg/)进行密封包装;属于“HW35 废碱类别的采用密闭塑料桶(50kg/)进行密封包装;属于“HW49 其他废物类别的采用密闭塑料桶(50kg/)进行密封包装;运行管理:日常生产管理过程中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8.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土壤、地下水污染具有不易发现和一旦污染很难治理的特点,因此,土壤地下水的污染环境管理应采取主动的预防保护和被动的防渗治理相结合。根据本项目厂区危废贮存车间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源,制度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环境管理。如不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废水中的污染物有可能渗入地下水,从而影响土壤、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渗入、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

(1)源头控制措施

    本项目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进工艺、管道、设备、原辅材料储罐、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大程度;管线敷设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本项目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仓库地面及墙裙采用防渗防腐涂料。

(2)分区控制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有关要求,一般企业分区防渗分一般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本项目仓库所涉区域均作为重点防渗区要求,具体见表8-1

8-1  地下水污染防渗区一览表

防渗

分区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

污染物类型

防渗技术要求

重点防渗区

-

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防渗系数K≤1×10-7cm/s

-

一般防渗区

-

其他类型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防渗系数K≤1×10-7cm/s

-

-

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为防止渗透污染,企业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做好事故安全工作,将污染物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仓库内设置导流沟,一旦发生电解液泄漏,泄漏液经导流沟收集进入事故池,收集的泄漏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或者随意外排。

仓库地面、池体、导流沟等均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要求采取防渗、防腐防酸措施(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加强管理维护工作

A.加强检查,防水设施及地埋管道要定期检查,防渗漏地面、导流沟要定期检查,防止出现地面裂痕,并及时修补。

    B.制度相关的防水、防渗漏设施及地面的维护管理制度。

本项目分区防渗划分见表8-2

 

 

8-2  本项目污染区划分及防渗措施一览表

序号

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类别

区域名称

防渗措施

1

重点防渗区

整个仓库、电解液收集池、事故池、导流沟等

采用耐酸水泥+环氧树脂+环氧地坪漆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同时,车间四周墙裙涂环氧树脂防渗。通过上述措施使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废旧铅酸蓄电池仓库库内周边设置导流沟(沟净宽 0.2m,净深 0.1m,坡度 1%

总之,企业要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厂区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并加强维护,则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8-3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别

污染源

污染物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生活污水

CODSSNH3-NTPTN

经配套的厌氧等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入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废气

车间

硫酸雾

微负压排气系统+碱喷淋装置+15m排气筒

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固废

生活

生活垃圾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综合利用;安全处置;临时储存区防雨、防渗等

生产

废电解液

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劳保用品

废拖把及废

抹布

废碱液

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为运输噪声、装卸过程噪声、设备运行噪声。排风系统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严禁鸣笛、汽车进出厂时减速,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实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其他

生态保护措施预期效果:

无。

 

 

 

 

 

 

 

 

 

 

 

 

 

 

 

 

 

 

 

 

 

 

 

 

 

 

 

 

 

 

 

九.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兰溪巨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租用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现有仓库作为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周转仓库。拟建项目建成后达年收集、暂存5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的规模。该项目仅进行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收集、暂存,不涉及电池拆解、再生加工等处置工艺。

2、产业政策分析  

本项目属于[G5191]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发改 2013 年第 21 号令),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以及《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和《浙江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4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范围。

本项目位于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根据兰溪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兰溪市城市总体规划。因此,项目选址符合要求。

3、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 2018 年环境质量公告表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氮、PM10臭氧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018PM2.5年均值超标。区域整治方案:根据《金华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十三五期间兰溪市减排目标为:二氧化硫在2015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削减25%,重大工程削减量为2705吨;氮氧化物在2015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削减25%,重大工程削减量为3667吨;VOCs2015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削减26%,重大工程削减量为2589吨。金华市十三五期间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重大工程为: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水泥行业清洁排放改造工程、工业锅炉清洁排放改造工程、工业锅炉煤改气、煤改电以及集中供热替代工程、小锅炉煤改气、煤改电、集中供热替代工程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工程。

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表明:2019年衢江水体水质较好,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体功能区划要求。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4个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要求。

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次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中pH、总硬度、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硫酸盐、氟化物、六价铬、铅、汞、铁、细菌总数、镉、砷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Ⅰ类标准要求;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Ⅱ类标准要求;氨氮、锰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要求。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所监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土壤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对应的标准要求。

4、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1)废气

    本项目硫酸雾废气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根据本环评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污染源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远远小于评价标准,贡献值很小。因此,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功能,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本项目设置以厂界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卫生防护距离设置合理,以后亦不得新建居民等敏感目标。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配套的厌氧等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入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入衢江,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汽车运输噪声、装卸过程噪声和设备噪声。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电解液、废碱液、废劳保用品、废拖把及废抹布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可做到固废零排放,本项目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5、总量控制结论

(1)废水:本项目水污染物考核量为:废水量102.4t/a,污染物接管考核量COD0.0307t/aSS0.0205t/aNH3-N0.0031t/aTN0.0041t/aTP0.0003t/a最终排放量:废水量102.4t/aCOD0.0051t/aSS0.001t/aNH3-N0.0005t/aTN0.0015t/aTP0.0001t/a,总量在兰溪市游埠镇污水处理厂平衡。

(2)废气:硫酸雾0.251kg/a(有组织废气);硫酸雾0.132kg/a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和处置,固废实现排放,无需申请总量。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与规划相符、选址合理。通过对项目的工程分析可知,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业三废及噪声经污控措施处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所采取的防治措施可行、有效。因此,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根据业主提供的生产规模、生产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原辅材料用量及与此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排污情况基础上得出的,如果生产设备布局、生产品种、规模、工艺流程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污情况有所变化,应由兰溪巨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另行申报。

二、建议

1)、加强环保设施管理,提高各环节操作的规范性,以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营,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2)、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切实做到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预审意见:

 

 

 

 

 

 

                                                          

 经办人: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                                         


审批意见:

 

 

 

 

 

 

 

 

 

 

 

 

 

 

 

 

 

                                                         

 

   经办人: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备案通知书

附件2:营业执照

附件3:租赁协议证明

附件4:废旧铅酸蓄电池接受单位协议、资质及营业执照

附件5:废旧铅酸蓄电池运输协议、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附件6:公示截图

附件7:兰溪政府关于成立游埠工业园的函

附件8:兰溪市游埠规划

附件9:巨江周边宗教用地土地性质变更承诺函

附件10:申请报告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兰溪市功能区划图

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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