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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江电源重视职工出行安全,积极倡导兰溪交警“文明行车,安全到家”

巨江电源重视职工出行安全,积极倡导兰溪交警“文明行车,安全到家” 

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汽车蓄电池行业的领先企业、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和金华市民营经济的代表性企业,多年经营以来,从始至终都非常重视职工的安全出行。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金华市“珍爱生命 远离车祸”交通大会精神,响应大会的积极号召,更好地倡导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好安全头盔,助力巨江职工上下班安全出行。于5月17日上午,董事长王栋携人事行政部经理热情接待了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荣游埠中队朱志钢安全宣传专员应哲元等一行人,积极配合和执行兰溪交警的戴头盔安全出行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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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职工的安全出行,公司是非常重视的,作为公司领导人一定积极配合兰溪交警倡导的佩戴头盔、安全出行的宣传活动,巨江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制度管理,通过此次的惯宣,我会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制定好制度,有效的传达到公司的每一位员工,严格按照要求来执行,让员工牢记上下班骑电瓶车时需佩戴头盔,安全出行。”董事长王栋向交警大队副队长刘荣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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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谈中,兰溪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荣就为何要佩戴头盔出行,进行强烈的观点传达,兰溪每年的交通事故,大多数是和电瓶车有关,为了能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助力人们安全出行,佩戴头盔是必须的,在安全这件事情上,没有侥幸可言,同时对于王董积极贯彻配合兰溪交警的宣传活动表示强烈的赞许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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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作为一名巨江人,我想说如果你来过巨江,那么你一定会知道,在巨江公司的大门不远处的大路旁看到清晰的看到:“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这两行蓝白大字,不言而喻,这就是巨江对于职工的“文明行车,安全到家”最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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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生命价可贵安全要重视

为了您的安全,骑电动车时务必戴头盔遵守“六不得”:不得违法载人,不得闯红灯、不得违规驾驶入机动车道、不得逆向行驶、不得加装遮阳伞、不得越线停车。

【兰溪交警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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